近日来,在广西省北海市四川南路和贵东路交会处,陆续冒出了密密麻麻、神似梅花桩的警示桩。原来,近日来针对露天烧烤摊引发的投诉不断,为此,北海市银海区城管局展开集中整治摊点乱摆乱卖的专项行动,“梅花桩”正是该局晒出的“奇招”。(7月9日广西新闻网) 路边摊妨碍了交通,影响了城市环境,可是,这些小商小贩是为了生存才去摆路边摊。城管执法所面对的执法对象大部分属于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方面因为执法对象的文化程度、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又迫于生计,所以执法对象更不愿接受城管执法的相关决定而容易与执法者发生对抗,加剧对立双方的冲突。设“梅花桩”的围追堵截式执法,治标不治本,无法实现民生与市容环境的“共赢”。“梅花桩”取得的效果立竿见影,却只是局部的、暂时的。一方面,小摊小贩本就是流动的,这条街栽“梅花桩”,他们可以迅速转战下条街,如果全部人行道都栽上“梅花桩”,小商小贩们的“阵地”确实被占领了,城市也面目全非了吧。另一方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梅花桩”也不是无懈可击,小商小贩们能在与城管的“躲猫猫”大战中,在城管来时东躲西藏无影踪,城管一走立马如雨后春笋到处冒头,何尝不能巧妙利用“梅花桩”,节约一根摆摊的板凳? 实际上,治理路边烧烤、摆摊乱卖等城市陋习,需要的不是“梅花桩”式的堵和赶,而是“导流渠”式的疏和聚。与其花钱设置梅花桩,不如由政府部门主导,在合适的地点设立烧烤广场,这样不仅能解决路边烧烤的污染问题,更能满足市民的饮食需要,还方便了城管局集中管理,何乐而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