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昨日在12380举报网站通报严肃查处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其中包括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案。钟立被免职,其父———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9日 南方都市报) 即使不用媒体梳理,坊间对“家族腐败”的现象也有所耳闻和体会。随着贪腐查处惩戒力度加大,一人“落马”继而牵出“全家”现象逐渐凸显并占据媒体报道主流地位。而无论官员的“个体腐败”还是“家族腐败”,老百姓均对此切齿痛恨。然而,较“个人作案”的“个体腐败”而言,“集体作案”的“家族腐败”危害更大。 笔者以为,遏制“家族腐败”,不要只重视由“官场政治”带来的“市场经济”利益,而忽略了隐性政治影响形成的官场“父子兵”现象。 据中组部通报的具体案情显示,2001年7月,钟立中专毕业后本被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但在其父的操作下,直接调入五华县委某办公室,违规获得公务员身份,而后十年间,凭借其父的影响力,仅在28岁就升为处级干部。这种由权钱交易转变而来的“政治腐败”,不仅更加具有隐蔽性,同时畸形的权力观让贪腐官员通过“家族腐败”实现对手中权力的放大化,以达到子承父职的目的。 往往这类率领发展家族人士成为其权利继承者的官员,简单的权钱交易已不能满足其“胃口”。自身权利如何最大化利用,为防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和“权走茶凉”等局面出现,贪腐官员以“家族腐败”提高权力的“附加值”,在政治上形成完整的家族利益链和权力产业链,由此“造福”家族人士。 若“裸官”的危害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国家财产不易追回。那么这类官场“父子兵”式的“家族腐败”,就是在人民的利益上种下家族荆棘,圈上一片标有家族印记的权力地,不断以国家利益滋养家族发展,其破坏力远远高于贪腐一次性的“裸官”。因此,遏制“家族腐败”,尤其要严查严审官场裙带现象。 而遏制“家族腐败”,一方面要让官员的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报告等信息接受“阳光”的洗礼,透明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另一方面在彻查官员腐败时,也需彻查其家庭成员,摧毁腐败行程中的“共同体”,这样方可起到警示作用,从而减少官员腐败的发生率,有效杜绝家族腐败“有禁不止”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