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广州、佛山等地采访了解到,“审批”即“权力”,已成为系统腐败“共识”。广州市、区两级检察院反贪局查处的科信系统贿赂系列案涉及省、市、区三级科技信息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涉及项目扶持资金动辄数十万、上千万元,且多为省、市、区配套扶持项目。(人民网2014年7月3日)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监管体制的缺陷,监督不力,利益驱动等因素,导致行政审批领域大量公权被私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审批腐败是情节严重、十分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亵渎了法律,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制造了不公平、不公正的法治环境,损害了政府部门和国家公务员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给经济社会造成巨大负面影响。 行政审批是政府组织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其他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在一些短缺资源的分配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在的行政审批机制存在着暗箱操作、公权私用等突出问题,不仅阻碍了经济发展,也为腐败提供了条件。 政府各部门大都执掌一个方面、一个领域的行政审批权。这些部门的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如果坚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就能维护正常的经济法制秩序,方便公众,推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倘若这些部门被思想道德素质和法纪素质低劣的腐败分子掌控,成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肮脏成所,那就会陷于干什么吃什么的可怕境地,必然产生审批腐败,最终就要危害国家和社会。 政府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中还应下深水,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三个机制,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当头棒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