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长爽还是当处长爽?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前律师管理处处长许清贤给了大家一个响亮的答案:我当处长比当局长都要爽!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许清贤或许只是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个缩影,一个“许清贤”跳出来了,还有多少个“许清贤”隐藏着,我们不得而知。“许清贤”现象反映了司法行政系统中官僚主义盛行、官本位思想严重的现象,如若这种现象不根除,法治社会的道路必走更多的弯路,伟大“中国梦”的实现只能是空谈,司法行政系统简政放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司法行政简政放权必须从立法上规范。司法行政简政放权不是第一次提到,中央三令五申,地方却是“雷声大雨点小”,一切工作任然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究其原因,简政放权没有具体的法律执行标准,导致有的地方、部门在简政放权的工作中“偷工减料”。 司法行政简政放权必须坚持推进“政会”改革。“政会不分”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造成贪污腐败、徇私枉法,实际上,这些年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脱钩改革一直在推进,要求政府官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领导,而担任律师管理处处长的许清贤却长期兼任律协秘书长,这样导致律师协会成为“傀儡”,使得许放心大胆地进行敛财活动。 司法行政简政放权必须完善监督体制。简政放权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必须要全面监督,主抓落实。广泛开展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简政放权工作不按规章办事的要实行一票否决。行业协会也应发挥监督作用,特别是知法懂法的律师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难道不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