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正式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该省对1.23万项省级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后,最终保留4236项列入权力清单,精简幅度超过六成,这是全国首份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就是通过一张清单,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全部清理出来。他的目地就是要对政府行使的权利进行约束,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让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政府通过权利清单列出各级政府行使的权利和权利的操作方式,作为人民群众通过权利清单就能对此做到一目了然,办起事来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对政府行政执法的要求就更加深入了。 一要精简项目,做到减无可减。在依法行政中,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一律予以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但不符合改革精神的,也要严格管理。力争做到放无可放、减无可减。 二要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权力清单所列的每一项权力,都要标明权力实施的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和实施主体,要让人民群众能清楚知道政府在管什么,做什么,什么样的事要找什么样的部门。三要简政放权。明确政府权力运行的范围,削减政府权力,有利于更好释放市场和民间的活力。 任何一项好的制度,关键在于要严格执行。政府行使权力,人民监督政府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权利清单制度由于要向社会公开,权利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中运行,这必然使得权利清单制度更富有活力,必然会运行得越来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