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承建安徽萧县市政工程的包工头杨永,被政府一直拖欠数千万元建设款,要债无果又不堪债务重负,绝望之下吞药自杀。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影响。(6月26日 新华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既惊讶又气愤。据报道,安徽萧县政府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包工头被逼自杀的悲剧又一次上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政府更应该信守承诺。欠债不还,不仅破坏了官员的形象,对政府的公信力是沉痛的打击。笔者不禁想问,政府拖欠工程款,要债无果导致要债人自杀谁之过? 原来,两年前萧县经历了一次“官场地震”,原县委书记落马,主要领导班子大换血,此后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愈发“雪上加霜”。无独有偶,四川省都江堰一处灾后安置房工程上千万元欠款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一拖就是4年多,其中领导干部“换班”也为解决问题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事件背后的现象值得我们反思,地方政府对待债务的态度,是其信用程度的直接反映。在片面追求GDP的错误政绩观影响下,某些地方存在“一届政府一套政策,一任领导一个想法”的现象,一旦主要领导干部变动,政府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就受到影响,而后任者对前任工作期间遗留下来的债务等问题往往态度消极,推诿扯皮,甚至出现“新官不认旧账”的情况。 政府本是为一方百姓谋福祉,为百姓服务的机构,拖欠工程款已经不应该,更何况是拖欠数千万元建设款不还了。包工头要债无果又不堪债务重负,这摆明了是政府逼人往死里走,包工头绝望之下只能选择吞药自杀。基层政府欠债的情况并不鲜见,尤其是领导频繁更替的地方,往往是在任的领导能拖就拖,人走了以后留下一堆烂账,继任的领导不愿偿还以前欠账,并且还要再积累新的欠账,久而久之政府就攒下了如山的债务。最终,为百姓服务的政府成为了百姓的债务人,不但被百姓追着要账,还被冠以老赖的称号,公信何来呢? 笔者认为,要想解决政府赖帐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法律的权威,一切都要依法办事。其次,也要解决政府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与执政水平。最后,还要有相配套的监督措施和问责制度,使赖帐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行政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