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承建安徽萧县市政工程的包工头杨永,被政府一直拖欠数千万元建设款,要债无果又不堪债务重负,绝望之下吞药自杀。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影响。政府本该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社会和商业诚信的监督者,为何却成了欠债的失信源头?(6月26日 新华网) 自从接到县政府的工程项目,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为“按当月付给已完工程量造价80%工程进度支付,验收合格后经审计部门审计决算为准,支付工程总造价90%。工程款余额10%,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后付清。 但到达约定时间,如约支付进度款,为了不使之前的工程款打了水漂,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做下去。政府的钱迟迟不到位,又要将项目实施完工,这导致杨永欠下了很多债,每到节假日等重要时期,要钱的人络绎不绝,但政府那边却毫无动静。 现有4个已完工的市政项目仍被政府拖欠建设款,欠债总额超过5000万元。该县的县长表示肯定是认账的,既不是不还,也不是没钱,政府又为何要欠杨永数千万元的天价债务?政府表示当时签订的合同存在着问题,当事的官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但即便是这样的错误也应该是政府承担,怎么能让施工方承担呢?按照合同完成了工程,政府就应该依约付款。这样一笔巨额的债务逼得包工头喘不过气,最后采用自杀来解决问题。 试问真的该县政府要将其逼上绝路吗?500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一个县的财政资金给付都尚有困难,更何况是一个私人企业,这样拖着不给,迟迟不给出一个原因,这样的做事方法确实有欠妥当。 在该包工头的自杀事情上,该县政府究竟该负什么责任呢?现在自杀未遂到好,万一真的自杀死亡呢?那这5000万是不是就正随了该县政府的意思,不用还了呢? 笔者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让别人帮你做事,按照合同给付相应佣金这都是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事,这样采用拖延战术,一味地搪塞,这样的工作态度显然是不对的。 笔者希望,此笔巨额欠债能早日清算清楚,不要让那句“会还的”成为一句套话、空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