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媒体曝光辽宁阜新“煤二代”高考带手机作弊被抓住后殴打女老师,不少人在追问为什么有的考生如此猖狂。其实,被发现的不过是冰山一角,“鳌鱼”级的作弊群体未必浮出水面。 6月17日,央视报道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参加替考。教育部已派出工作组赶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导督办调查。河南省招办回应称,2014年该省已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新京报》6月18日报道) 考试和作弊犹如一对孪生兄弟,几乎形影不离。所以,不能指望靠道德约束解决作弊问题。依据严厉的法律和考试纪律,是遏制作弊行为最有效的方式。武汉高校组织抢手,河南考点配合,买家只要支付高昂费用,考个不错的大学的可能性就不小。跨省的庞大利益链条能顺利“衔接”,且布置得如此老道、周密,显然组织者并非第一次“出道”吧。如果这样的作弊链条摸索出了经验,其他省份是否还有类似的“生意”,也不该是个忽视的问题。 舆论更在意的是职能部门如何了断此事。如果是行政部门调查,最终会不会以行政处分终结这个事件,而行政处罚的结果过轻?如果直接立案将此案引入司法程序,对组织者、监考者、替考者和被替考者以及替考者的家长全部先拘留,隔离调查,会不会更公正更具有震慑作用?网友观点同情替考学生者居多,甚至反对将替考的大学生开除学籍,因为“成绩这么好,很可能是个条件一件的学生,为了生活费做枪手”。只是他们忘记了替考践踏了法律的红线,构成了欺诈罪,违背了公平交易的法则。原谅替考者,等于纵容了高考作弊,所以是在以同情亵渎法律,并不可取。同样,忽视了考点负责人和监考老师的责任,同样无法杜绝高考作弊现象。指纹造假,高考考场的指纹验证机失灵,与监考老师失职没法脱钩。此外,不依法治雇人替考考生的罪,花钱雇人的违法成本过低,同样会刺激高考作弊行为。 出现问题并不是坏事,坏事可以把高考的利益链条给曝光,可以发现考试漏洞。出现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善后。教育部、河南、湖北方面,包括华中科大,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就时间节点而言,这些部门的姿态值得赞许。至于什么样的处理结果算是最好的善后,倒是个有待观察的事情。假设教育部愿意治本,不妨主动邀请警方和纪委介入,咨询律师如何依法来处理这个事情。从历史的角度看,“历朝历代,科场舞弊,涉案官员基本都是抄家或诛九族的。”(网友说法)新浪微博上有人举例:顺治丁酉江南乡试案的处罚结果:主考方犹、副主考钱开宗着即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叶楚槐等17名考官着即处绞,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已死之考官卢铸鼎,妻子家产籍没入官;考生方章钺等8人俱着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妻子兄弟并流徙宁古塔。如果这个史料属实,虽然我们并不希望有人因考试作弊而被处以死刑,但参考这样的严厉处罚,显然会在很大程度上震慑考试犯罪行为。相反,如果因为被替考者具有殷实的家庭基础,甚至有权力背景,事情败露后考生的家长也会通过各种方法摆平,最终处理几个虾米级的涉案人员,明年的高考会不会还有类似的大面积舞弊案呢?http://www.longxin.swust.edu.cn/portal.php?mod=view&aid=7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