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以下简称“文化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6月19日,网易新闻网) 政府滥用资金重复建设的例字屡见报端,云南省河口县也不是第一例了,拆了建、建了拆的事情相信广大民众早已屡见不鲜了。然而,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显然,这样大的拆迁费用着实令人震惊。 按照河口县官方的回应,这个坐落在中越边境红河河堤上,被设计为商业、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建筑景观带,因“沿河商铺严重影响了景观,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因涉及国境界河,项目曾遭多名当地官员反对,但它“经过政府特批”排难而上,建成后又很快决定拆除。 在知情人士所言的“当地主要领导”力主下,项目有条不紊地进行了报备、审批。资料显示,该项目的土地使用类型为挂牌出让。2009年11月开建的“文化长廊”工程,历时1年零4个月竣工,总长度为1053米,总用地面积16678.7平方米,共有商业用房150套,总投资额为2.7亿元。 斥资2.7亿元的“文化长廊”,为何如此短命?“主要是政策调整。”河口县新闻发言人称。事实上,根据官方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文化长廊”的拆迁已成定调。河口县政府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将河口建成国际化滨江城市”的要求,制定了《河口县开展口岸国门形象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文化长廊”的改造提升工程,成为《方案》中的重点项目。官方称,“本着还河于民、还景于民”的理念,“文化长廊”将被改造为城市公共空间和平台。 因此,笔者甚是纳闷,为何这样的“短命”工程频现呢?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形式主义”在作祟。一些地方政府,隔三差五就搞“改造”,公共项目屡遭“短命”,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方面对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的严重缺乏,以及对民意的无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居然公然反悔,足以见得这些官员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面对原有的规划频频被更改,这也许有城建规划工作的不科学,但相关职能部门的不负责和某些官员的急功近利显然是更重要的因素。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问题。当地政府不把发展地方实体经济放心上,不把真正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而是大搞形象工程和重复建设的“形式主义”,势必不能更好的践行群众路线。 笔者认为,要杜绝此类现象,还需狠抓制度建设,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这些官员的惩罚力度,才能彻底刹住这股不正之风;才能让普通民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发展成果;才能避免更多的项目被他们毁掉;才能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和巨额财政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