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桂林市环城南三路,一辆车牌为“桂CK2556”的帕萨特轿车被交警查扣。交警部门查实,该车悬挂的车牌为假牌,真牌为“桂CAZ679”,车辆入户在全州县政府办名下,属公务用车。6月13日下午,该车由全州县农业局局长蒋某开到桂林市区。(6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交警当时从蒋某的尾箱里面搜出3块车牌,然而,颇让人玩味的是,当交警正在调查谁是驾车者时,男子周某自称开了车,愿意接受处罚。蒋某也称,6月13日他开完会后,从全州县绍水镇送一名重庆专家到桂林两江国际机场乘飞机,到桂林后他累了,就叫朋友开车帮送专家去机场。 显然,蒋某使用假牌照的行为实属不应该,被查后更是叫人前来为己“顶包”更是错上加错。作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本该高于普通民众,领导干部更应奉公守法,严于律己,不要知法犯法,逃避责任,不然难逃法律和公众的审判。 由报道可知,交警从蒋某的尾箱又多搜出3副假牌照,这说明了啥?只能说明蒋某随时都准备了假牌照,以便于自己脱离公众的视线,为自己公车私用逃脱责任,这样的行为还应严惩。 不得不说,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是一件大事,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和道德教育,提高为官者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能力。抓官员道德建设如果只是轻描淡写做表面文章,不动真碰硬得话,是起不到一定的警示作用的。 因此,笔者认为,此事件还待相关部门彻查,以还公众一个清楚明白,同时,公众还要加大监督力度,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要知道,只有让官员们的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一切尽显在阳光之下,接受公众与媒体的监督,才会有效地去遏制官员的贪腐理念,才能还公众一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