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交通系统官员密集落马,交通领域已成为腐败高发区。据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河南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落马以来,至今全国已有16名省级交通运输厅厅长落马。(新华网6月17日) 16名省厅级高官落马,平均将接近1年一个,更不要谈市、县一级。可见交通系统腐败份子之多,排列我过部门之首毫无争议。然而,骇人听闻的是,从1997年10月至今河南省交通厅已4任厅长因腐败而“双规”落马。同一系统同一职务却多次出现腐败高官份子,我们不得不思考思考为何交通系统会成为腐败的聚中地,高发地带。 从落马的交通高官上,我们看到,落马的原因都是因为“金钱”二字。据介绍,从1998年开始,中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速增长期,投资大幅攀升,占全社会固定投资的比重接近10%,创建国以来最高水平。以2009年为例,交通领域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高达1万余亿元。高额的金钱投资,给了交通系统腐败提高了基本滋生的土壤。 我国现行的交通投资体制是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一切规费、资金由交通部门自行征收使用,对外融资实行统贷统还,独立设置项目法人,再加上不受制衡的招投标市场,很容易导致权力失衡。据业内人士估算,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每公里的造价在3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然而对于尽管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量大,但工程发包过程却毫无公开透明性可言。如今,高度的权力也就换来了高度的利益。比如,路桥建设是一个资金投入非常大的地方。知名网友“御史在途”即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谈到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前局长冯伟林一案时说:“一个批示、一个招呼就可以制造一个千万富翁 。这种情况下,换了谁来当局长,都很难避免在权力的诱惑下变异 。” 俗话说,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预防交通局关键还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管,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牢笼里,并严格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是人制定的,也要靠人去执行,“婊子”不除,立再多的“牌坊”也没有用。所以,既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又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不仅要让直接拥有权力的人以遵章守法为荣,还要让更多影响其行使权力的有权人做到以违章犯纪为耻。——加大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约束力,才是让交通局走出腐败频发带的最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