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我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笔者认为,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首先,强调“两个责任”的落实,就是突出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党风廉政建设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坚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织“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要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四个亲自”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做到“一岗双责”。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只是挂名,主要工作由纪检干部承担的状况。 其次,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作为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搞好监督是工作的“主业”,就是要把好“廉关”。纠正过去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涉及工作过多、管理面过宽,好像哪里都离不开,反而淡化了“主业”的情况。有利于集中精力预防、监督和打击腐败,使目前的反腐高压态势得到不断巩固和深化。 笔者认为,通过“两个责任”的进一步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将保持更加强有力的势头,确保党员干部不能腐、不愿腐和不敢腐,干部作风将进一步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