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人咋了?这是在郑州,要是在卢氏,我当场毁了你!”4月29日下午,在河南省广电局院内,一名男子酒后殴打河南省电台一名女记者,故意毁坏车辆,自称“我是高级领导干部”。(6月14日 新华网) 这名男子名叫贾建涛,系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局长。据目击者称,事件起因于贾建涛停放在停放在省广电局院内的车被另一辆车挡住了,无法驶出,在挪车过程中损毁了停靠在后面的车,后车车主拦住贾建涛要求赔偿时,被贾建涛扯拽了20多米进行殴打,以致胳膊多处淤青红肿。该事件属于典型的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案件,身为卢氏县文广新局局长的贾建涛,在公共场合对自身行为不加约束,醉酒滋事,恰巧殴打的又是一名记者,被曝光是必然的,受到处分在所难免。 据河南省三门峡市纪委通报,贾建涛工作日酒后滋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文广新局局长职务。在笔者看来,贾建涛应当受到严厉批判,理由有以下几点。 其一,在当前反对“四风”问题,转变工作作风的形势下,贾建涛身为领导干部,在工作日醉酒,明显没将“八项规定”放在眼里。 其二,威胁恐吓他人,声称“要是在卢氏,我当场毁了你”,贾建涛身为领导干部,不懂遵纪守法,反而藐视法纪,笔者不禁想问,是谁借你的胆,让你敢当场毁了别人? 其三,闹事之后不懂收敛,反而自称“高级领导干部”,不仅践踏了自己的形象,更践踏的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县文广新局局长,充其量也就是个科级干部,你又能“高级”到哪里去?搬出领导干部的身份,只能让自己受到更重的处分。 “我是高级领导干部”与“我爸是李刚”、“我爹是支队长”、“我舅是曹妃旬书记”等事件不同,属于领导干部亲身违纪,而非亲属借领导干部名义胡作非为,性质更为恶劣,情节更为严重,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在批判贾建涛的同时,也要提醒所有领导干部,在公共场合一定要约束自己的言行,不能仗势手中那点小小的权利就张牙舞爪,更不能因个人言行而损毁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思想和行为上严格约束自己,要摒弃那种高人一等的想法,更要以身作则,为下属树立榜样。 同时,此次事件也值得组织部门深思,类似事件为何频频发生?在笔者看来,这与个别地区不重视干部教育脱不了关系,作为组织部门,在强化干部管理的同时,也要强化干部思想教育,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