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锦州掀起一场核查风暴,两万多人主动退出低保。据统计,锦州市约有低保对象14万人,这次主动退出的超过两万人,其中有受人情关系或其他原因特殊照顾的,也有不少是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之后,不再适合享受低保的。中国青年报6月14日电) 低保,是国家对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给予的托底补助,属于社会救助的一种方式,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特困家庭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体现的是党委和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心和照顾。据中国青年报讯,日前,锦州掀起一场核查风暴,两万多人主动退出低保。咋一看,让人为之眼前一亮,是生活水平提高,不需要?还是觉悟提高了,不该占有本该不属于自己的实惠?笔者以为两者皆有,但不是主要。最震慑的还是那句:“如果一开始就不符合条件,这次重新提出申请的话,将被追缴骗保资金。” 早在低保实施之前,为了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国务院就颁发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各省市也随之出台了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时至今日何以出现了像今年锦州2万多人、早前呼和浩特市1万多人、铜川1928人、贵阳近7000人、重庆100余人……等等这样的假低保报道,年年不衰。是制度的漏洞还是监管之殇?又是谁为他们开启了通行的绿灯? 不合格的低保对象,享受了低保待遇,说轻点,就是不当得利,说重点,可能涉嫌犯罪。是谁助推了他们的这种行为?进入低保范围,有着严格的制度,要经过层层过滤。可以说,每一个不符低保对象多少都与执行者有关,要么是把关不严,要么是故意放任,要么是亲自操作。这么多人被清退,难道我们的管理者没有责任?现在才开始核查认定低保对象,才开始逐户拜访城乡低保对象,送达宣传单,详细解释相关政策。为时算不算晚?如果,之前几年,对低保申请人能有如此精细化的信息核查,能够尽可能地登门入户,实地审核,搞清楚那些领着低保的所谓低收入人群,不是有几车几房的,不是公职系列的权势者,也就不会形成这样假低保的诟病。 大量的出现退保现象不值得赞许,只能算是亡羊补牢。这么多足以看出事出不是偶然,也不是短期内所形成。不可否认,低保政策存在不健全、不合理等方面的漏洞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而且各级政府在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的处理,就像报道中一样,仅限于清退的层面,很少有“假低保”人员受到严惩或有关工作人员被惩处、追责的案例,无形中放大了权利寻租的空间。让“假低保”乱象不停上演。因此追钱公开、退保大张旗鼓,审批也要公开、公示,追责更要公开、雷厉风行。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这样才能防止“假低保”的丑陋现象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