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地方领导留言板投诉,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公职人员脱岗长达十三年期间,在西安一家医院上班,同时领取双份工资,该网友质疑其存在吃空饷的行为。(6月13日,凤凰网) 吃空饷,也叫吃空额,指不上班但是可以领工资。当然,“吃空饷”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并非一省一区的“特产”。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冒领养老金等各种形式的吃空饷,就像一群硕鼠吞噬着国家和地方财富,同时,也吞噬着党和政府的廉洁公正形象。 这不,有网友通过地方领导留言板投诉,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公职人员脱岗长达十三年期间,在西安一家医院上班,同时领取双份工资。 那么,这名交警大队的公职人员究竟是不是在编干部?又是否涉嫌“吃空饷”呢?这其中又有何猫腻呢?其中是否还暗藏其他利益链呢?我们不得而知。 对此,绥德县政府回复称,被网友反映的孙XX于1992年5月份进入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2009年起因患有椎体疾病先后16次请假治疗。根据绥德县政府调查:“孙XX患有椎体疾病请假医治是事实,但不足以证明其存在吃空饷问题。”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绥德县已扣发了孙XX病假期间相应的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 其实,孙XX是否“吃空饷”,现在还很难断定,只能说是存在不少值得推敲的疑点。比如,既然是长期患病不能坚持工作,为何又能在另一医院兼职呢? 既然,对于“吃空饷”一事,绥德县政府回复称,“孙XX患有椎体疾病请假医治是事实,但不足以证明其存在吃空饷问题。”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绥德县已扣发了孙XX病假期间相应的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 要知道,《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因此,我们不得不追问,既然孙XX2009年起因患有椎体疾病先后16次请假治疗,那么长达5年的超长假期是什么人批准的?请假期间工资又是如何计算和领取的? 也许,这一系列问题还待相关部门彻查才能予以解释,只是,笔者不禁要问,难道我们的各级政府就没有早点认识到吃空饷的危害性么?其实,这些年对“吃空饷”问题还是有过清理、整顿的。但往往效果差强人意,到最后,一些“吃空饷”现象乃不了了之,成了一个“死结”,无人能解。 因此,笔者认为,要有效遏制“吃空饷”现象,不能仅仅只是清理检查,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还应实行严格的编制、财政制度,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让想“吃空饷”的蛀虫、硕鼠无处躲藏,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