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今年5月底,广东省共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866名“裸官”被调岗。如此采取实质意义的“裸官”治理行动在全国还是首例。知情专家透露,高层对裸官治理提出要求: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新京报》,6月9日) 据北京市检察院披露,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人民币,算起来人均席卷约1亿元赃款。其中就包括那几位赫赫有名的贪官: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云南省委原书记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过去人们谈起犯罪的结果就是“铁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等等;而对这些“裸官”而言,统统不适用了。 “裸官”距离贪官仅有一步之遥。绝大部分“裸官”,根本经不起纪检部门查问,而我们从传媒曝光看到的,一些“裸官”在国内当官能捞就捞,能贪就贪,一看风头不对,就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留下一堆烂摊子和一个个黑窟窿。目前,这几乎成为一种趋势,当“裸官”成了一些贪官既能贪污受贿拿手中的权力变现,又能逃避法律制裁的一种时尚。 最近,中央颁布了禁止提拔“裸官”的规定,中纪委正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努力阻止资本外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实行“裸官”登记管理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裸官”要么把家人接回来,要么提前退休。 但这种管理和监督还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不仅对“裸官”进行党的组织层面的处理,更应对司法介入深查“裸官”财产、特别是非中共党员的“裸官”财产,提供操作层面的法律依据。比如,对“裸官”的法律界定是什么?由于许多裸官财产涉及海外,怎样深查?凡此种种,更需中国法律和国外法律的无缝接轨。 官员是人不是神,完全靠道德自律,是很难保证他们政治上的可靠性。当制度比较宏观、抽象,缺乏必要的细节规范时,很容易在实际应用中被虚化。对于“裸官”,要从根本上消除其生存空间,必须要有清晰的指向与规范作用,只有扎紧了制度的篱笆,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文/刘星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