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会上获悉,东方市林业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符为民接为母亲治丧期间,连续6天摆设酒席大操大办丧事借机敛财265850元被撤职。(1月26日 来源:法制日报) 俗话说“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看看这名东方市林业局党组原书记、局长符为民如此顶风作案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众所周知,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中央政治局及各部委率先践行,以身作则,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而各地也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四风”行动,党风政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社会风气更加风清气正。而海南东方市这名局长大人的行为却是严重违背了“八项规定”之精神,还与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更是在与整治“四风”顽疾唱反调。那么,受到撤职处分也就是法理之中,更是在自食其果。 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就在去年底,中央才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然而,作为一名市林业局的一把手,却是“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而不动”,不仅未自觉带头学习贯彻意见,而是在顶风违纪。其连续6天的大摆治丧酒席,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并借机敛财的行为,不仅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还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是对中央《意见》的肆意践踏。 那么,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此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又是哪来的底气与胆量呢?难道是其不懂中央连续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干部禁令?还是在以权谋私、大搞权力自肥呢?不言而喻也毫无疑问,这名局长的行径是典型的在挟公权以谋私利,是典型的对中央系列规定和干部禁令的漠视。同时,这也折射出在当前广大党员干部队伍中,特别是基层的党员干部对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干部禁令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所以,不论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还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干部禁令,更或是在革除丧葬陋俗的工作中,除了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体制机制,改进和完善管理及考核的方式方法外,还要进一步细化举措,强化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让整改落实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从而赢得民众的满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拥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