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旬,陕西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落实中央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是会上讨论的重点内容之一。(6月5日 北京青年报) 陕西省规定,在干部考察期间,由干部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填写《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是反腐败的终端机制。通过公开官员财产,实现权利对权力的监督,这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政治文明的内在需求。当前,我国“公开官员财产不差论证只差行动”,既有国外大量成熟经验予以借鉴,又有国内相应实践进行支撑。然而,尽管舆论呼吁了20多年,看似“水到渠成”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至今仍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诚然,官员自然不会把自己的不明来源财产“申报”出来。但就此不能断定,申报是没有价值的。其实,有没有申报是关键一步,这是揪出官员贪腐问题的基础条件之一,哪能寄望于官员自己“申报”自己有问题。至于申报之后的效果,有赖于基础制度的完善和监督的力度。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来讲,申报的最大前提是必须公开监督,不公开的申报是没有价值的。只要公开,让群众参与监督,价值都是不容否定的。 陕西省将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财产申报作为走马上任的条件,其目的在于减少官员财产申报推行的阻力,并力求选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新官”财产申报向大众媒介公开,不仅意味着瞒报势必处于民众的监督视野之内,而且意味着为民众监督官员权力滥用打开了一扇门,为遏制官员进行权力寻租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腐败害怕阳光。无私无畏,无欲则刚。“新官”公开申报财产,是欣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也是为防止走上腐败深渊敲响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