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时许,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赵智勇同志因涉嫌违纪,近日中央已免去其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委员职务。有别于以往,中纪委发布上述消息时,仅通报赵智勇涉嫌违纪被免职,未采用“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立案”等字眼。(6月4日《新京报》) 这是一个新动向。 新动向新在哪儿? 继续称呼为“同志”。一般而言,在没有定性之前,或者已经查明属于违反政治或组织纪律的,属于党内或人民内部矛盾的,仍然沿用“同志”称谓。继续称谓“同志”表明了问题的性质还未发生“化学变化”,还在“自己人”这个阵营。比如1987年1月16日,胡耀邦因为纵容知识分子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被免职,在党内还被尊称为“同志”。这当然不是把赵志勇和胡耀邦相提并论。 只写“违纪”没说违法。赵智勇被免职,一个重要的表述是“涉嫌违纪”,未有“违法”的字眼,有别于以往其他官员落马时采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立案”等字眼。当然,这种表述也同样适用于调查未完结,事实和证据还不足以证明其“违法”的前提下。 “被免职”不同于“被调查”。与十八大以来已落马的27名省部级官员不同,赵智勇被免职的消息,发布在中纪委官网的“要闻”板块,而其他27名省部级官员,则发布在中纪委官网的“案件查处”板块。“被免职”实际上也是党内处理,当然不同于司法机关介入的“被调查”。 发布程序不同。此前被调查的这27名官员,一般都是先由纪检监察机关发布被调查的消息,之后组织部门再发布免职等消息。而赵智勇则相反,先由中组部发布消息“涉嫌违纪被免职”,然后中纪委重复发布了这一消息。这同时也表明,中组部主动出击,有着自我调节的内部净化机制。虽然这不是中组部的第一次,但是这一次,放在高调治吏的语境下,有着不寻常的意义。 综上所述,赵智勇被免职,更多的是组织处理、纪律处理,而不是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至少目前是。这也说明,赵智勇是“有病”“带病”,还没有恶化为不治之症。显然,这种病虽未入膏肓,但却不适合省委常委这一重要岗位了。 那么,赵智勇被组织处理又昭示了什么? 昭示了中央治吏的新思路,至少已经构建并形成防控治的三级体系,防微杜渐,露头就打,综合施治,源头反腐败,防患于未然。 相比于查处腐败官员带来的快感,赵智勇被免职显然“不过瘾”,“令人遗憾”。但是相比于腐败官员给党和国家带来的损失,赵智勇被免职既体现了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负责,也体现了对干部的保护和挽救,更值得称道。当然,如果从此河清海晏,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那更是全国人民所乐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