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进而收受1073万余元。检方指控王素毅部分受贿款通过其妻收取,王素毅当庭未提异议,其律师做罪轻辩护。(5月30日,新京报网) 众所周知,去年以来,党的群众路线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开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四风”活动,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 这不,因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进而收受1073万余元,昨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1961年出生的王素毅,曾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巴彦淖尔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多个职务。 根据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另案处理)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1073万余元。 不得不说的是,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的王素毅,可谓“手握重权”,可是他却没有切实的为人民群众服务,而是一步一步步入罪恶的深渊。 那么,人们不禁想问,“手握重权“的他怎么就一步一步堕落到了贪腐的行列?敛财千余万,王素毅为何如此疯狂?真是令人乍舌。不管怎样,王素毅的堕落还是抵不过金钱的诱惑吧,“公权私用、以权谋私”都是他走上贪腐的有力证明。 笔者认为,身为国家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在其位、谋其职,随时都应该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如果一步步堕落,只能是走向罪恶的深渊无法自拔。在践行群众路线的今天,在狠刹“四风”的今天,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腐败堕落,势必都必将受到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