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民警在郑东新区海文幼儿园进行装备展示过程中,验枪时枪支意外走火,造成人员受伤。事件发生后,派出所决定对主管副所长、交管巡防大队长和教导员停止执行职务,当事两位民警予以禁闭,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做进一步处理。(5月29日 新京报) 此次装备展示的目的在于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却在展示的过程中出现了安全问题,不仅没有达到展示的目的,反而暴露出某些民警安全意识薄弱,狠狠地打了自己一耳光。更重要的是,此次展示地点选在幼儿园,是儿童聚集的地方,如果发生严重事故伤及到儿童,后果将不堪设想,所幸的是,子弹射中了地面,溅起的水泥屑只是轻微刮伤了四名家长和一名儿童。在笔者看来,此次事故不仅是对所有民警的警示,也是对所有机关干部的警示。 枪支意外走火,反映出涉事民警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心不强,二是工作不够认真仔细。 展示枪支,本应谨慎,在展示之前就需要对枪支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不会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出现事故,证明涉事民警工作没做到位,在检查枪支的过程中出现了疏漏,这是工作不够踏实的表现。同时,也证明涉事民警没有对安全问题引起重视,没有将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所以,笔者认为,对两位民警予以禁闭的处罚是合理的,能够让他们反思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管副所长、交警巡防大队长和教导员,在此次事件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领导干部,没有起好教育作用,是失职,没有尽到监督责任,是渎职,笔者认为,仅对他们作停职处理是不够的,还应当继续追究相关责任。 作为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管理安全方面的干部,应当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以民众的安全为己任,强化责任意识,须知自己的小小疏忽可能酿成重大事故,给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同时也要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比如玩忽职守、敷衍塞责等行为,要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责任更为重大,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更要严格要求他人、引导他人、监督他人,要有严于律己的精神,更要有敢于律人的勇气。 在笔者看来,此次事故,虽然暴露出了某些机关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有其价值,能够让其他干部引以为戒,不再犯相同的错误。作为机关干部,应当从中汲取教训,对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改正,不要让事故仅仅停留在事故,而要让事故转化为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