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七进”活动如何深入持久开展?5月26日,四川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四川省“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2014—2016年)》(以下简称纲要),把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所需普及的重点法律知识进行逐年、逐项、逐条安排。当前,要突出领导干部、青年学生和寺庙僧侣等重点群体……(5月27日,四川日报网) 四川省将领导干部也列为重点普法群体之一,此举值得点赞,这种做法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看到了领导学法、守法、用法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群众眼里,“法律就是领导制定和执行的”,虽然这句话不全对,但却有一定的道理,如果领导不懂法,群众又如何守法,让普法“常回家看看”也是当务之急,是时代发展和历史进步之所需。 对领导普法,可以提高领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对于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一直受群众和干部的热议,其实这个话题本不需要多议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早已经给出答案。但从现实看来,许多官员屡屡犯些低级错误,如前不久的贵州兴义的计生超生费与入学接受教育捆绑执法事件,导致37岁的父亲无力缴纳2万多元的罚款而割腕自杀,这就是个典型的领导不知法、不守法、不用法的案例。 对领导普法,可以提高领导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中央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挥重拳“打虎”、“拍蝇”,对腐败实行“零容忍”政策,不知道有多少“大老虎、老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从他们的忏悔录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都懂得贪污、腐败是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的,但他们对法律都缺乏敬畏之心,对法律不够尊重,对法律的制裁没有怀着畏惧的心理,所以知法犯法。 对领导普法,对全社会各界人士普法有着推动和促进的作用。俗话说“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领导在任何时候都要起着带头示范作用的,一方面领导自己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就给其他人一个很好的表率,起着先锋示范作用;另一方面,领导也有权力、也有能力要求每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都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让普法“常回家看看”,让领导常常温习一下法律,让法律与领导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