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今年5月实施新规“严管”省级机关差旅费,其中,“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的费用”、“住宿费限额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等,成为这一新规的一大亮点。(5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以后,俨然成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法”,而各级各部门纷纷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有关经费管理方面的新规更是接踵而至。云南5月实施的省级机关差旅费的新规就是其中之一,尤其这一新规亮点多多,那叫一个“实”。 该新规之“实”在于考虑得细、规定得严。机场贵宾休息室多是为高端客户准备的休息放松场所,通常要求“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的费用都应该个人自理,就更别说机场贵宾休息室费用了。而机关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费用并在差旅费中一并报销并不少见,某种程度上来说更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而该新规中将“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的费用”纳入禁止报销范围,让这种挂着差旅费名义却不是必须的费用无处藏身。 该新规之“实”在于操作性和实用性强。该新规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但从实际出发,没有离开实际定标准、定要求。在制定新规时,各级各部门多是一味强调“厉行节约”,从而忽略了实际的可操作性,比如很多报销标准仍然沿用过去的标准,这与日益高涨的物价水平完全不相适应。而相比老办法,该新规中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有所提高,表面上看似“浪费”,而实则是联系实际,防止“虚假发票”或改变报销名目现象发生的“务实”操作。 该新规之“实”在于理解得全面透彻。报销费用之中住宿费有个限额标准,而限额标准本身是提供的一个最大限度。当实际产生费用不超过限额标准时,应按实际费用报销;当实际产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时,应按限额标准报销。而实际操作中,报销费用者多钻了空子,一律按照最高限额标准来报销。该新规明确“住宿费限额标准是最高可报销的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看似多余,实则是对在各级各地反复发生的违规报销行为的再强调、再明确,那叫一个“实”。(文/木子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