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大荆镇油岙村村委会欠了李先生等人10多万元工程款。李先生几番讨钱不成,一怒之下,脚踢村委会大门,导致门锁一枚螺丝松了。村支书报警称李先生破坏办公秩序,第二天,李先生被行政拘留5日。(5月22日 钱江晚报)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基层政府权力的下放,村委会日益成为“行政化”的全能型组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与此同时,近年来村民与村委会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围绕土地承包转让的利益分配,频繁见诸报端。在该案中,事件的起因则是源于村里水渠工程这个公共设施的建设供给。作为一个民心工程,村委会积极作为,主动肩负起动员协调的大任,并引进了外部私人的工程队承包,值得鼓励。 但既已向李某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到期结清尾款,为何一再拖延推诿?于私,村委会的借款行为可理解为民事行为,双方属于债权与债务关系,欠债还钱,理所应当。于公,村里一个这么大的水利工程,不可能没有上级乡镇政府的授权许可,已经构成一种行政关系,是在用政府的公信力作担保和抵押,如果罔顾法律,一再违背契约精神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蔑视,也是对自身合法性的轻视。除了乡镇财政困难这个合理设想之外,如此遮遮掩掩,意图打白条耍赖,我们不得不怀疑工程款有被贪污的可能。 而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党组织带头人,村支书的表现更是令人失望。首先面对李某的几番讨债,不多做沟通解释,用实际的行动让人看到希望,反而甩出一句“这事我不知道”,完全不把民众的经济利益当回事,只想撇清关系,甩开这个烫手山芋,难怪村民会做出用脚踢门的过激行为。其次,当时正值村委会开会。在会议室门口,李某的言辞举动或许冲撞到了这位书记大人的官威,伤了他的面子,这才火速报警,村主任和其余村民赶来求情,派出所民警置之不理,难免不让人臆想这是滥用公权、恶意打压。再次,李某脚踢村委大门,仅仅害得门锁螺丝松动,却要被拘5天。村支书更是拒绝调解,其心胸未免狭窄,只顾自己的威信,不曾想过理性沟通,想到过激行为的背后是工人辛勤劳动获得报偿的合法权利。更让人咋舌的是,会议室大门之前就被人踹坏过一次,以前有人闹事还砸坏了办公桌,足见平日的治理生态和工作作风。这已不单单是工作方法上的问题,更折射出奉官本而非民本的心态。 村委大门门锁被踢坏事小,准确定性、合理疏导才是大事,切勿再本末倒置,偏执己见,伤了老百姓的心,也坏了公共服务的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