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盐城建湖县一网友发帖称,该县住建局一名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帖子还附有几张两人搂抱在一起的照片。(5月21日 新华网) 透过照片,我们不难看出,一间豪华装修的KTV房间内,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中年男子在搂抱一位女子,动作非常不雅。不仅如此,“熊抱”的男主角竟然是身为公职人员的建湖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焦某。 其实,事已至此,大家心中都已经清楚事件是怎么回事了。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焦某竟然解释宣称:“我抱的是我女同学,不是什么小姐。”焦某说,今年春节前有外地的同学回家,然后就喊几位同学聚聚的,一高兴就喝了点酒,然后去KTV唱歌时有了不雅的举动。看到这里,笔者颇为不解,难道是同学就能有如此不雅的举动,这样的解释实在是令人难以信服,反而有越描越黑之嫌疑。 众所周知,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法纪中明确规定,禁止党员干部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活动。所以,不论事件的女主角身份究竟是小姐还是同学,焦某如此不雅之行都是“难辞其咎”。正所谓,不自重者取辱,不自畏者招祸,到最后这些荒唐闹剧的“主角”必定是会受到组织调查处理,或者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都将会为自己一时的风流快活而付出惨重的代价。据相关报道称,昨天下午,建湖县纪委信访室主任已经表示,网上反映焦某的情况已经知晓,目前建湖县纪委已责令焦某停职,接受调查。 最后,在笔者看来,我们的领导干部屡陷“不雅照”的事件让我们警醒,也突出了官员道德修养亟需加强以及作风问题有待改善。所以,只有官员在私生活方面也做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们才不会偏离人生正道。同时,也只他们对悠悠众口有所敬畏,才能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而把握住自己的人生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