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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群租别让低收入群体吃亏

时间:2014-05-16 07:06 来源: 作者:庞岚 点击:
今天上午,市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市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昌平区天通苑地区举办“拒绝黑中介 远离群租房”的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市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了出租房主在房屋出租中要切实做

今天上午,市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市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昌平区天通苑地区举办“拒绝黑中介 远离群租房”的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市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了出租房主在房屋出租中要切实做到“四知”,主要是“知法律责任、知准租条件、知租赁要求、知维权方法”。

群租的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说是大城市久治不愈的通病之一。除了治安、消防等隐患,群租带来的更常见的麻烦是噪音、漏水等惊扰四邻的问题。

在治理群租方面,早在去年7月本市就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规定出台半年多,群租的情况却仍然不在少数。例如前几天的北京卫视报道,在望京一带有旅馆开进了居民楼,其实质是变相群租;《北京晚报》报道说方庄电影院从建成就没放过电影,在这栋外表残破的建筑里群租着近二十户外地务工人员;近日本报记者则在天通苑地铁站出口发现,不少房东正在招揽年轻人入住隔断间。中介、房东、租户不能自觉地遵守相关规定,本市为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群租扰民,才不得不集中展开治理工作。

治理群租合法合规,属于保障公众安全的正常举措,不过在执法过程中也要注意,群租房的租户往往是低收入群体,应该尽量不要让他们“太吃亏”。例如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有些租客已经向中介预付了房租,但是限时搬离后有的小中介声称公司没有钱,只能给租客“打白条”。

对此,今年4月,市司法局依托“一村(居)一律师”的网络平台,将律师参与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与“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结合,动员组织律师和村居法律顾问深入违法群租房治理重点社区,构建起“一对一”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帮助基层调解违法群租房治理中的各类矛盾纠纷。

另外,还有一些问题也要注意。正如本报的报道所说,五六月份正是“毕业季”,群租房揽客将目标瞄准了应届毕业生,而毕业生对廉价出租屋的需求也处于“挡不住”的状态。群租之所以禁而不绝、查而不止,本质原因当然在于“需求”的客观存在。

好在今年1月传来好消息:本市拟建公租房与“公寓”安置群租住户。其实,大学宿舍说白了也是某种性质的“群租”,但只要选好地址、管理规范,正规的集体宿舍就可以避免安全隐患和扰民问题。所以我们期待的是,在治理群租的同时,疏导政策能够加快进度。

虽然本市人口过多,需要疏散,但是看看建筑、家政、餐饮等各种行业,还是少不了外地务工人员;看看大公司里忙忙碌碌的“实习生”,社会发展的活力也少不了一毕业就开始奋斗的年轻人。尽量为他们提供规范、安全、价格低廉的住所,这既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也是政府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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