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群署名为“金方街道办事处有良知的共产党员”的实名举报,周喜材可能还会继续担任云南昆明安宁金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公众也就无从知道一个科级单位节假日送礼单有多么夸张。(新华网 5月13日)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公款送礼是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明文禁止的,但仍然有人顶风作案,笔者不禁想问,到底是什么好处使送礼者和收礼者甘于冒险,不惜以身试法呢?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是有求于人,靠送礼投石问路,希望受礼者能开方便之门。中国是个讲究人脉的社会,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凡事手中有点权力,能够分配点利益的的人要么考虑着“寻租”,要么就考虑着照顾亲朋好友。机关单位更是把人脉当成最重要的资源,不管是外人到机关办事,还是机关单位内部的人事任免、利益分配,多少都会涉及到送礼、托人。所以倘若求人办事者送礼无人收,有礼无处还得慌忙托关系、找门路。 二是思量将来总有求人的时候,提前烧香总比临时抱佛脚强,于是有人就借“逢年过节”的机会找领导表示表示,混个脸熟。这种人送礼没有针对性,提倡“广撒网”,要面面俱到,见者有份,他们时刻还谨慎着有没有漏送的,怕漏送就要得罪人。这种“有备无患”,时刻经营关系的心理也助长了送礼歪风。 三是怕别人送了自己没送,别人多送自己少送导致在竞争中输在“起跑线”上。“不公平竞争”在这些人眼中无限放大,他们认为“多送比少送好”、“少送不如不送”,这也是公款送礼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正是这样那样现实的利益和潜在的担忧让送礼者痛苦并快乐着,而有些地方监管部门缺乏主动发现的机制,又或者发现了又缺乏处理的勇气,甚至监管者本身就是公款送礼的得益者,导致群众路线在部分地区走偏了,走虚了,反四风工作就必然存在漏洞。 作风问题常抓不懈,不搞水过地皮干的形式主义,敢动真碰硬,严惩顶风作案者,狠查漏网之鱼,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干群关系,重塑为民服务的政务人员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