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明明白白的消费背后是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5月13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然而,当前在发票上做文章、利用发票进行公款消费的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仍不在少数,发票也上演了一幕幕“变形记”。 “变形”一:巧立名目。一些单位或个人消费的款项不能通过财务制度报销,于是采用开具礼品、食品、耗材等类型发票的方式报销。 “变形”二:化整为零。当消费金额过大时,为了避免引人注意或超标准消费,通常会采取开具多张小额发票的方式进行报销。“变形”三:空手套白狼。发票是单位采购报销的唯一凭证,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开单位想要的发票。于是,专门以收集倒卖发票为工作的“职业”应运而生。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报销的需要,专门向“黄牛党”购买各种各样的发票,然后利用这些“虚假发票”套取现金。 毋庸置疑,公务人员在各种“变形”之下公款私用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隐性的腐败行为。然而,说到底,这些别有用心之人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还是因为发票监管的不严密。所以,要彻底的管住发票腐败,关键还是在于问责和监管。一旦出现问题,经手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最后,在笔者看来,虽然公款私用的官场“潜规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彻除之事,但是,我们相关部门理应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规者,以儆效尤。只有在规章制度和责任压力的双重重担之下,才能最终守住、守好政府的钱袋子,进而将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用在阳光之下。(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