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公车仍为违反八项规定重灾区。初步统计,在本次通报的237件案件中,有50多起案件涉及违规使用公车。其中,陕西通报的13起案件中,有9起案件为违规使用公车,如陕西西安市棉花公司党委书记、经理,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陕西咸阳市三原县城关镇卫生院院长,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在山东通报的33起案件中,也有14起案件涉及违规使用公车。(5月13日 人民日报) 从理论上说,公车是公家的,只能用来办公事,否则就改变了公车的性质。然而,对“车轮上的腐败”,今年以来各地纷纷执行 “史上最严厉的公车问责”举措。然而公车违规问题依然最为突出。但“车轮的腐败”归根到底还是人的腐败,要刹住车轮的腐败,在管理公车的同时还应该把管理的范围扩大到足够把能够开车的人装进去。 公车之所以腐败,是因为公车能够带来很多的价值,这个价值就成为了人腐败的动因。公车违规现象其背后普遍存在三种心理:首先是侥幸心理,对自己时不时的拿公车出去做一做自己的事情,心理觉得不会被查,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其次是特权心理,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在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间是身份的炫耀。‘有面子’‘有感觉’的心理说到底是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作怪。第三就是部分公职人员贪占便宜心理,公车开出去油费、过路费都不用自己出,自己只需要开好车,不被划伤或者出事就好。 有了这样的心理,针对“车轮上的腐败”一定要大力治理为此腐败的人。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破除“官本位”的思想观念,让领导干部无法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避免或者杜绝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同时,以及严厉的问责措施与强有力的执行。依笔者所见,给公车统一标识让公众轻松辨别公车是第一步,其次要重奖重罚,民众举报一旦查实,给予数万元重奖,从而鼓励更多人踊跃监督。还应统一制定系统完整的关于公车购置、使用、拍卖、处置、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从宏观管理上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依法有序。 车轮屡“刹”不住 管理还需囊括“开车人”。在公车改革的破题阶段,决心要更大一些,治理公车的态度要更坚决一些,动作更扎实一些。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用制度来推动公车改革。同时要更广泛地调动社会监督力量,挤压公车私用的空间,才能响应中央厉行节约的倡导,最大程度地减少“车轮上的浪费”和“车轮上的腐败”。(文/曾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