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检察院发布微博称,龙岗区人民法院两名处级干部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根据市纪委移送和办案中发现的线索,近日,该院以涉嫌受贿罪分别对龙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某荣(正处级)、龙岗法院坪山法庭庭长胡某源(副处级)立案侦查。(5月8日光明网) 法院干部落马不能单纯地以一般干部看待,因为法院干部应该是对法律条款十分熟悉的,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他都清楚明了。对于后果,他更是能够预期得到。那为何这两位法院中的干部竟然走上了腐败之路呢?这就要好好分析一番。 要说他们的廉洁意识不强,好像也说不过去。就拿黄某荣来说,曾经还为200余名职工主讲过防职务犯罪、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等相关问题。他还通过以案说法,提醒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制和廉洁意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一个教育别人的人最终成了最应该被别人教育的人,导致这样的问题出现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笔者以为,黄某荣表面高喊反腐的目的是为了掩盖内心的贪欲、实际的腐败,是一种虚伪的表现,其目的无非是用这种高调的姿态企图躲过监督部门的眼睛。其实,调子喊得高并不代表落实到位,这是两码事,完全不能将之混为一谈。这只是涉嫌贪腐的官员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极力掩盖自己的真实目的而耍的伎俩,监督部门不能被这种表面的清正廉洁蒙蔽了双眼,轻易将涉嫌腐败的官员放过。 这就要求监督部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教给干部分辨真假信息的能力,据此作出正确判断,进而有效防止腐败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