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学校是培训驾驶技能的社会化机构,公安局则是组织驾驶证考试的主管部门,两者之间本应经纬分明。不过,近日却有听众反映,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5月7日,网易新闻) 众所周知,自去年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运动,中央屡次提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且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 然而,即便是在中央如此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人敢于顶风违纪,这不,近日网曝,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 使用当地驾校资金,且还涉及数目4700多万元,这无不让人为之震惊。而这些款项,大多数是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的,甚至还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转走的现金。堂堂政府部门,为何能够从一家企业随意支取资金,这家驾校又为何就成了公安局的“小金库”? 在此,不这不禁想问,作为一家社会化办学的驾驶员培训机构,景安驾校为何要给景德镇市公安局不断地报销各种费用?景安驾校与公安局究竟是什么关系? 据报道,采访中,黄某特意向记者出示了自己留作纪念的警官证,并告诉记者,景安驾校的前身是景德镇公安局创办的“公安驾校”,他则以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驾校校长。 其实,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这个费用里面包括什么汽油费、春晚的材料什么费,还有一些节目光盘啊,买丝袜啊,餐费啊,食品啊,药品、工具、衬衣、领带、箱子、药箱、化妆品、教学费,这一起是32026块钱。”根据曾经手这些票据的景德镇市景安驾校负责人黄某的说法,这是景德镇市公安局2011年,以举办警察节的名义,从驾校“报销”的部分钱款。 景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的驾校为何如此“欲盖弥彰”,究竟是公安局的产业?还是黄某个体经营的企业?4700多万元的报账资金缘何出现于驾校的账面上?如果是公安局的下属企业,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不是公安局的下属企业,公安局又凭什么从驾校直接报账拿钱? 相信,这一系列的问题不仅笔者想问,大概广大民众也是同样在心中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吧。因此,这一系列的问题还有待相关部门进行彻查,还广大民众一个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