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学校是培训驾驶技能的社会化机构,公安局则是组织驾驶证考试的主管部门,两者之间本应经纬分明。不过,近日却有听众反映,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5月7日 中国广播网) 公务违法事件在我国体制内是一件很不愿意被提及的事情,对于出现公务违法的官员,那也是大家闭口不谈的话题,毕竟说不定哪个别人的今日,就会是自己的明日。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在普通的老百姓看来,就是他们的不作为,但是在他们自己看来却是一件轻轻松松就搞定的事情。如果说是排除了纪检部门的查处之外,相信他们除了每夜的良心谴责之外,也就没有更多的贡献了。 近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就发生了一件违纪丑闻,当地公安局利用违法手段,违法经营了一家驾校,同时利用该家驾校,申报了4700万元的经费,这样的明目张胆的做法,就是让国家财产直接性的流向了他人的口袋,对于群众的利益来说,是一种赤裸裸的损害,同时也是在阻碍社会的发展秩序。 然而最让人无法理解的就是,在这样巨大的一笔笔款项的面前,公安局大多数是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的,甚至还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转走的现金。堂堂政府部门,为何能够从一家企业随意支取资金,这家驾校又为何就成了公安局的“小金库”?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对于当地公安局的做法,在笔者看来就是一种权利的自肥。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把本该服务的对象驾校,当作是自己中饱私囊的地方,利用这样的一种“中介”方式,捞得“油水”一事,必须得倾力彻查。这样的贪腐行为又是在挑战我国法律的底线,人民的忍耐底线。群众们把公安局当作是为民服务的警队,但是他们居然这样的辜负群众的厚望,拿着群众的钱财,干着不法的勾当,被查处出来也是活该。(唐糖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