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山西人大代表孟宝街头辱骂殴打交警”的消息终于有了下文。今日,记者从山西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当事人已道歉,警方正在进一步落实调查。(5月5日人民网) 按说,这个叫孟宝的人大代表已经道歉,事情可以告一段落,“杀人不过头点地”么!可鉴于这件事情影响太坏,了犹未了。第一,太猖狂,连执法的警察都敢打;第二,道歉极不情愿,更多的还是迫于舆论的压力;第三,事情还没完,能否有个让人们满意的处理结果,还需拭目以待。 老话说,树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可人大代表若要是只鸟儿,说啥也得是只好鸟儿。毕竟,他们代表的是人民,也可以说是人民代表。辞条上这样定义:人大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的确,我们国家占百分之九十几的绝大多数各级人大代表符合这“三性”,代表人民行使提出议案的权利,提出质询的权利,选举和罢免政权机关领导人的权利等。正是因为他们“居庙堂之高当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才保驾我们这个民族不偏不倚,走向复兴。 然而不容否认,因为人民尊着,官员哈着,政府捧着,一些人大代表自恃位高,便飘飘乎乎晕晕乎乎迷迷糊糊起来,数典不念祖,吃水还呲挖井人,甚至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彻底沦为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害虫。从相继被曝出来的一些人大代表打人骂人包小三甚至杀人等丑闻,真可以说,挥霍人民赋予的权利,他们找不到北,被惯坏了,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当然,人大代表这顶桂冠的被污名化,也是因为少数腐败分子的混入,个别土豪劣绅的厕身,甚至好人的变坏。这除了这些“硕鼠田鼠土拨鼠”太狡猾,且善于伪装,恐怕更应该反思的,则是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有的无关选举,人民不选举,除了高官可以“坐科”,人大代表成了一种恩典或交易;有的即令选举,也是走过场,不透明。于是,有钱即是爷,为富仁不仁,就不是重要的考量了。于是,人大代表也就在一些地方成了尤物、怪胎。 由于被赋予选举监督质询罢免等权利,人大代表不是官职却胜于官职,有些人恃权而娇、恃宠而娇,以至于最终好似特权在握,就像可以逆行或走应急车道的特种车辆,走向“霸道”。 从定义上套,人大代表首先是个守法的公民,必须履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义务;其次是个模范的员工,在岗位上有所创造或奉献;当然是贡献争取,人民赋予的崇高荣誉。所以,还请备加呵护,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