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一家网络论坛出现帖子称,“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委书记黄永跃顶风作案,在2014年春节前,组织开会决定给该县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过节补贴,给全县26名领导干部发了上百万元津贴、补贴。”目前,桂林市纪委已经针对这则网帖所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 网帖上称,“1月26日,永福县财政局接通知,按县常委会决定给全县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过年费,从永福县财政局在工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划款100多万元发补贴。”1月27日,永福县4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工资卡内被财政局打进4.1万元春节补贴”,21名副处级干部“工资卡内也划进了4.1万元春节补贴”。 同时,当地宣传部有关负责人针对这则网帖反映的情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帖所反映的情况,确实有这么回事,大部分内容和事实相符。” 既然事情已经是事实,那发放补贴一事确实存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准以各种理由发放各种福利待遇,该县领导依然顶风作案,不知是真的为干部们“着想”,还是心存侥幸心理。 自党的“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借过年过节已各种理由发放的各种补助都是违规违纪,这种用国家的钱肥干部的私就是涉及到腐败的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但在国家禁令面前,依然有人肆无忌惮,目无法纪,报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心态,以所有的干部都支持为理由为他人发放津贴,就是视国家规章制度于无物。 笔者认为,这种顶峰作案的行为就必须严肃处理,在全党上下改进工作作风的档口,真正做到以儆效尤,形成一定的震慑力,才能真正让更多的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干部的各项行为准则、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将工作作风改进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