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将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反对浪费工作纳入问责范围。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驻川单位。(5月5日 四川新闻网) 近日,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实施细则规定,严禁对公务用车在原出厂标准配置基础上进行豪华装饰,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笔者认为,四川在干部公务用车反对浪费上的“两个严禁”让干部公务用车风清气正,这对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是很有意义的。 长期以来,一部分领导干部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泛滥成灾,一些领导干部公务用车上竞相攀比,车要进口的,装修要豪华的等等这些违规违纪现象屡见不鲜,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群众对此是怨声载道,现在四川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对党政干部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严格的规定,比如在干部公务用车上就措辞非常严厉,对干部的约束用了“两个严禁”,语气肯定,没有回旋余地。 豪华装饰、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等公务用车上不正之风,存在的时间已经很久,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里已经根深蒂固,因此对于这样的“四风”顽疾,党委和政府必须语气坚定、态度严厉,不给一些别有用心的干部以回旋余地,不给他们操作的空间,这对领导干部在公务用车的使用上按规矩办,不违规违纪是很有作用的。 “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四川省委的“两个严禁”对于根治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不正之风,对于确保党政干部公务用车的风清气正是很有好处的,值得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