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邻居跳广场舞的音乐音量太大,56岁的施某在与邻居发生争吵后,竟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发泄,还放出自己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的人群。(法制晚报) 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施某被昌平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6个月。 不管判决结果怎么样,至少施谋算是“安心”了。很大程度上来说,施谋心理都会觉得“值”。 56岁的施谋因睡眠不好,特意在昌平区废弃的水泥厂租盖了一个小院“躲清静”。但是,没成想,搬到这之后更“吵”了。在租盖的院子旁边有个篮球场,每天早晚都有一帮人在那儿跳广场舞,尤其是晚上7点半之后,据施某供述称,因为跳广场舞的大妈会放很大的音响,影响了自己的休息,施某曾多次和组织跳广场舞的郭某交涉,但是一直都没有效果。 某日,施谋喝酒后,又听见住处附近传来的音乐,气上心来,抄起家中的猎枪冲出家门。跟跳舞大妈交涉未果后,朝天鸣枪,并放藏獒驱赶跳舞人群。 曾几何时,广场舞是一种“接地气”的锻炼项目。由于近些年的发展,广场舞的队伍日益壮大。产于饭后成为了人们健身的好去处。但是,随着“广场文化”的渗透,反映出来的问题更是尤为显著。 新闻报道的因广场舞之争所起的纠纷不胜枚举。有霸占公路主干道、有霸占整个公园等,此类事件应接不暇。广场健身原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怎转化成“扰民”的代名词? 从报道的新闻中来看,不管是跳舞大妈还是附近居民,都敌视对方,都认为是对方扰乱了自己的生活。因此,广场舞一度成为人们心中的“扰民舞”。 针对新闻中的事件,笔者觉得大妈们的做法欠佳。不管他人自娱自乐的健身方式,严重影响了他人休息和生活。在得到他人“警告”同时,未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一再将他人不满情绪积攒,直至施谋爆发。这一系列的过程完全可以避免,只因为大妈们的“倚老卖老”。 大妈健身应该有去处,并不是一味的“占地为营”。从本新闻来看,起因是大妈占据施谋“私人领域”,施谋交涉无果之后采取的无奈之举。反观此事,该反省的不仅是当事人和大妈们。公共设施的建造和完善才是解决此事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