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期待着技术进步能够让生活变得更好,更美满,更和谐。但令人无奈的是,任何技术进步总会有负面作用。这一点甚至不以新技术发明者的意志为转移。 核能的发现者希望为世界开发新能源,但最终带来了原子弹。冯。布劳恩开发火箭,希望带人类走向外太空,但最终却被用来制造弹道导弹给人类带来灾难。其本人曾经无奈的表示,自己的火箭“落在了错误的行星上”。 传媒和交流技术也是如此。有人交流的地方,就无法杜绝欺骗和犯罪。电话拉近了人和人之间的距离,让人能够轻松听到海角天涯亲友的声音。但电话诈骗也随之而来。同样作为交流技术的互联网,一样有着很大的风险。 手术刀在医生手中可以用来治病救人,到了罪犯手中则可以用来行凶杀人。互联网这个工具也是一样的。通过它传播正面的、有用的信息,它就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工具。利用它散播负面的、有害的信息,它就会变得对社会极有危害性。 正如俄罗斯总统普京所说:在哪里发现恐怖分子,我们就在哪里打击恐怖分子。如果在厕所发现恐怖分子,我们就把他冲到马桶里。以公安机关为代表的政府强力部门,身上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无论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在哪里,公安机关都应该打击,必须打击,而且必须有效的打击。 发生在现实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予以取缔,要抓捕罪犯,惩罚违法者。当这类行为发生在网络上,公安机关也责无旁贷的要取缔,要抓,要惩罚。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安机关对这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却存在着发现难、调查难、取证难等种种问题。这些问题最终导致的就是公安机关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严重不足。不仅网络诈骗、网络淫秽色情等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利用网络散布负面舆论,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更是愈演愈烈。 通过秦火火被判刑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公安机关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决心。然而,这种决心却没有能够立竿见影的起到遏制网络犯罪的作用。这个问题,则是由于网络媒体的特点造成的。 传统技术时代,犯罪的代价更高,侦破的可能性更大。好比面对面的实施犯罪,罪犯会暴露自己,电话诈骗毕竟还需要一部电话机,而电话机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被定位的。 但到了互联网时代,运用网络技术的罪犯则具有更大的隐蔽性。代理服务器技术、非实名注册的网络ID让违法犯罪分子可以再很大程度上隐蔽自己,即便是实名注册的ID,也可以采用一些手腕来规避法律、法规的制裁。 同时,互联网技术具有更强的传播能力,电话交流是点对点,信息扩散速度慢,而互联网,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交流则是点对面。因为具有这个特点,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可以起到比传统交流工具更大的社会效应。毫不夸张的说,个人网络平台上能够获得直逼传统大媒体的传播能力。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发送或者转发一次负面信息,即可让信息覆盖面呈爆发式增长。 通过真实的数据统计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传播迅速的信息,在微博微信平台上可以轻松获得数千万乃至上亿的阅读量。这么大的信息覆盖面,是传统媒体根本无法企及的。因此传播正能量的传统媒体会被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负面情绪彻底淹没。 过去有种观点认为网络上发泄的负面情绪影响不大,认为给公众一个宣泄渠道,对维护社会稳定是有利的。然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的。随着网络上充斥负面情绪,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越来越多。砍杀医生、殴打执法人员这类事情频频发生,连核电、化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都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要想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净化网络环境。 但是,正如前文所说,网络媒体门槛低、传播快,这给监管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仅仅依靠执法部门现有的资源和人力,这个任务并不是不能完成,可手段上恐怕就会失之于简单粗暴——不分青红皂白,只要碰了线,见一个禁一个,恐怕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毫无疑问,这样的处理方式会严重伤害言论自由,那将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包括我们这些急切希望政府采取措施净化网络环境的人在内。 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依靠群防群治这一条出路。把为数众多的网友调动起来,共同监督网络舆情,澄清网络环境。 从这个角度看,首都网警在全国率先推出的“首都网络安全日”活动,号召热心人士加入首都网警志愿者队伍,就具有极其积极的意义。他们并没有等到问题爆发之后再去亡羊补牢,而是事先估计到可能出问题的地方,预先采取措施避免问题发生。 相信在广大志愿者共同参与、共同监督之下,“守护清朗”这个希望很快就能实现。相信首都网警一定能还人民群众一个干干净净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