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的运营安全保障将上升到法律层面。昨日,市法制办公布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不接受安检者可拒绝其进站;车厢内乞讨、躺卧、吸烟、饮食等,最高可罚款500元。(2月19日《新京报》) 近年来地铁安全事故频发,加强地铁运营安全管理刻不容缓。北京将地铁运营安全保障上升到法律层面,既是顺势而为,也属于先知先觉。然而,对地铁内的乞讨者也进行罚款,而且最高罚500元,笔者认为这个做法不可取。 总是将安全问题与经济罚款挂钩,历来广受诟病。罚了款,是否就能保证安全?安全问题难道只能用经济杠杆解决?地铁内乞讨也罚款,既陷入了“罚款经济”的怪圈,又授人以“一切向钱看”的口实。 对乞讨者进行罚款,不现实。一者,乞讨者有钱交罚款吗?500元对乞讨者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乞讨者没有钱交罚款,又该怎么办?二者,谁来对乞讨者进行罚款?谁有这么多时间与乞讨者“斡旋”?三者,对乞讨者进行罚款,还有恃强凌弱之嫌,少了人文情怀。 再说,乞讨与城市文明、城市形象有关系,但与地铁运营安全有多大关系,给地铁运营造成了多大隐患,无法评估。对地铁内乞讨“一刀切”地施以罚款,其实也是一种不文明。首都北京应该制止不文明,但不能创造不文明。 对于地铁内的乞讨行为,最好办法是说服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罚,但罚款还是免了好——如果该罚款而没有罚到款,不但羞辱法律,而且羞辱执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