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六环路拆迁中,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原王佐乡)怪村中心村原党总支书记郭文、沙锅村原副村长荣军及北京一土地评估公司总经理查喜临三人涉嫌合伙骗取拆迁款,昨日,三人在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郭文涉嫌贪污拆迁款617万余元、荣军涉嫌伙同郭文贪污997万余元;而查喜临则被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1月15日,新华网)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四风”活动以来,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原王佐乡)怪村中心村原党总支书记郭文、沙锅村原副村长荣军及北京一土地评估公司总经理查喜临三人涉嫌合伙骗取拆迁款,郭文涉嫌贪污拆迁款617万余元、荣军涉嫌伙同郭文贪污997万余元而受审,无疑再次彰显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
诚然,郭文、荣军身为村官,虽不是公务员,但却是一个村的“一把手”。在“乡村”这个相对狭小的空间范围,村民对“村官”的情况十分了解。“村官”的品德、能力、廉洁如何,“村官”是否为自己、为自己的家族谋私利,村民们心里最清楚不过。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村官”其实能够受到最直接、最有效、最全面、最透明的民众监督。但实际上,这种监督难以到位并真正对“村官”的行为产生约束力。
笔者想说,一些地方政府对“村官”的权力和职责没有进行明确界定,因此还需相关部门完善村民自治规则、提升村民的公共精神和民主议事能力,强化对“村官”的任前审核和任后监督。
“村官”官虽小,但权力很大,也是基层建设的根源所在。笔者认为,要想抓好我国党政干部的廉洁问题,首先就要从最基层的“村官”入手。抓好农村建设,造福广大农民,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拭目以待!(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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