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着群众干,做给领导看,风风光光上马,冷冷清清收场”,近些年来人们这样描述“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被纳入专项整治范畴,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都下大气力严管严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月8日,《人民日报》)
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搞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
自古以来,为官一方的人都希望能取得“政绩”,获得好名声。但是,当“政绩”被披上“工程”的外衣后,性质却发生了变化。一提起“政绩工程”,人们总是自然而然地把它与“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捞取政治资本”等否定性的评价联系在一起。
诚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少数领导干部为追求所谓政绩热衷于大拆大建,导致个别地方盲目“造城”。一些地方热衷建新区,搞大工程、大广场,追求表面光鲜;有的中央机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热衷开工剪彩、奠基挂牌;一些中央企业办公大楼盲目贪大求洋,甚至成为“地标建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查摆出的这些问题,成为教育实践活动中专项整治的“重头戏”。四川重点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推进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专项检查,严防变相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针对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更是在专项整治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穷追猛打。
当前,很多地方在选人用人、特别是在干部选拔问题上,单纯的以GDP增长率来论“英雄”,并且作为一个重要的提拔条件来考察干部,致使一大部分干部为了个人的“乌纱帽”和“政绩工程”而不惜“重金”打造“政绩工程”,结果往往是当事者调任了,升迁了,“一走了之”,却将沉重的负担留给“新官”和当地群众。这样做不仅仅是不顾百姓呼声,而且还让政府丢失了诚信。试问,在当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的重要契机,还需彻底纠正“唯GDP用干部”,中央也率先释放出了明确的“风向标”。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的考核与选拔任用也应树立起正确的、科学的发展方向,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增长速度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画等号,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同时也为那些急于求成、钟爱“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领导干部敲了一记警钟,领导干部还需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才能取信于民。(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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