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反腐败体制方面,明确“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实现“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做到“两个全覆盖”,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12月23日,新华网)
“一把手”,顾名思义是指一个有组织的单位的最高领导人。 一把手的基本特征是拥有实际上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职务、薪资调动权。“一把手”及“一把手”权力的存在,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客观事实。
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主要领导干部,有的还是高级干部。据统计,在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1/3以上;在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更高。这说明,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在现实的官场中,一些领导干部,片面强调“一把手”的权力,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干部的前途命运,大笔一挥就可以开支国家巨额资金。一些领导以“为本单位干部群众谋福利”为幌子,打着“开源创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旗号,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以“集体决策”为挡箭牌,明知故犯,大搞权力腐败。企事业单位的一些管理人员,打着推动内部激励机制的旗号,干的却是使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制度化、合法化的勾当。
在此,笔者不禁想问,为何“一把手”的权力如此之大?究其原因,大概还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个普通老百姓都懂的道理。“一把手” 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分子的“重灾区”,这些“一把手”的腐败,不仅是干部自身素质有问题,而且还说明并没有将“一把手”的权利公开透明。因此,当为此次中纪委推行一把手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点赞。
党的群众路线自开展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在党中央严刹“四风”的有利契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更是彰显的党中央的反腐决心。因此,“一把手”权利的公开透明必然是大势所趋。
笔者认为,此番中央纪委要求推进一把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既是反腐的必然趋势,更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不能等到“一把手”出了问题时才一把“撸下”了事,而更应在制度的设计和落实层面上多下功夫,让他们没有机会腐败。只有真正将“一把手”权力公开透明,才能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才能真正将权利在阳光下进行。(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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