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转手刚出生的男婴,有人要吗?父亲阿斌(化名)这次是铁了心。为送别儿子,母亲阿香(化名)给孩子备好了行囊,婴儿爽身粉、睡袋、换洗衣物一应俱全。阿斌、阿香今年都是28岁,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转手的原因是“实在养不起”。
昨日中午12时15分许,在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门前,当阿斌夫妇将男婴转给“买家”的时候,被守候已久的便衣刑警抓获。一场亲生父母卖儿悲剧就此打住。
与之相近的则是一条80后夫妻离婚只要财产不要孩子的新闻。笔者在伏案思索之际,难免心生疑虑:亲生儿子公然叫卖,难道是年轻的家长们不知道此举违法吗?
“这是我们自己的孩子,这也犯法吗?”就在犯罪嫌疑人被抓时,阿斌反问刑警。很显然,他们知道贩卖婴儿属于违法之列,但是不知道贩卖自己的孩子也属于犯法。由此可见,法律常识在大众心中存在重大纰漏。
由以上两则新闻可以看出,当代年轻人对待爱情、对待婚姻的种种丑恶心态。很明显的体现了,当代年轻人在面临婚姻问题思考的同时,缺乏责任心的担当。面对“爱情的结晶”很多人都是手忙脚乱。
当代年轻人多数是刚迈出校门,走向社会的群体。由于在学校内受到的都是“情比金坚”的友情、“情深似海”的爱情。面对负责多变的社会现实,很多人不堪一击。在经历了一些社会事故之后,心智方面得到锻炼。这其中需要承担的压力不言而喻。
笔者能想到年轻人养不起孩子的困苦,也能理解这种心情的尴尬。孩子虽然是压力,但在某一程度上来说,岂不也是动力?俗话有云:再穷不能穷孩子。况且是卖孩子?
社会的高速发展、校园时代的美好生活,在此生活压力之下,年轻人需要的明确的方向、奋斗的动力、最终的目标,并为此努力拼搏。“养不起孩子”可能是现实问题,但是不要以不现实的手段来解决。佛经中有段经典的语句:与其在落水时求救,不如在落水前自救。
最后笔者告诫年轻人,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卑劣手段、为己之私谋求福利,当面临牢狱之灾之时,后悔的不只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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