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改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高票当选,任期自2014年至2016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在选举结束后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积极开展人权领域国际合作。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也表态说,中国不仅为中国的人权事业,也为推进国际人权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完全有资格,名副其实。当然,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都不是完美的,所以中方主张各国在人权问题上应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加强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共同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中方反对施压对抗。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6年建立,今年在联大改选14个成员。本次改选中和中国一同当选的国家还有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纳米比亚、南非、马尔代夫、沙特、越南、俄罗斯、马其顿、古巴、墨西哥、法国和英国。
中国高票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对中国而言,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中国要参与国际人权事业,首先得极力改善自己的人权状况。中国的人权状况在过去几十年有所进步,但与人民的期望或国际社会的期望相比,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还需要中国上上下下付出更多的努力。
此前的10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日内瓦联合国万国宫举行会议,曾对中国进行过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
越南、也门、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法国、韩国、朝鲜、日本、俄罗斯、英国、美国等国在互动对话中,对中国进一步改善其人权状况提出过若干建议。除与工作组提出建议相重合的内容之外,这些国家所提建议还包括:采取步骤确保媒体和人权维护者可以自由行使他们在互联网上和互联网下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权利;继续在减贫方面做出努力,加强农村地区的发展;继续解决包括残疾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所应享有的权益问题;释放所有因政治原因而受到行政拘留的人,取缔“劳教”制度;确保禁止酷刑和非法获取证据的现行法律得到执行;确保所有形式的歧视得到禁止,包括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种族和宗教的歧视。
审议前,许多国家向中国代表团提出了一系列的书面质询。中国代表团在随后的两轮问题回答中就发展权、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问题、司法独立、死刑、劳教、酷刑、集会与结社自由、维权人士问题、新疆和西藏问题、言论表达和网络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宗教信仰和家庭教会问题、律师权利、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问题、访民与黑监狱问题、非政府组织管理、计划生育与艾滋病、残疾人权利和精神卫生、强行拆迁及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答复。
中国代表团团长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强调:“中国的互联网是开放的、自由的。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许多国家一样,中国也存在赌博、色情、暴力、诈骗、造谣、黑客等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威胁公众的合法权益。”“少数东突恐怖分子打着人权旗号,实施分裂中国的暴力恐怖活动,不得人心,中国惩处东突恐怖分子一直坚持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原则,打击对象只是极少数犯罪分子。”“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都各自只有一个教会。没有家庭教会。一些信徒及其亲戚朋友平常在家里进行一些读经祷告这样的活动,政府并不干预。但如果打着宗教旗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未经同意,私自占地搞宗教聚会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代表团团长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解释:“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人不会因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被处罚,更不存在所谓任意拘留、强迫失踪等情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一些人打着维权的旗号,从事煽动国家分裂、挑战基本政治制度,破坏社会稳定的活动。”
西方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经常对中国的人权说三道四,让中国不得不正视自身的人权问题。凭心而论,今天中国的人权状况已有所改善,过去外国人只要一提中国人权,官方的第一反应是“无产阶级专政”,是中国的内政,是阶级敌人和帝国主义“兔死狐悲”发出的“哀鸣”。现在无论官方和民间,无论什么立场派别,都开始接受“保障人权”这个普世概念,对于一个数千年封建王权思想薰陶统治的国家而言,应该说是一种进步和改变。
现在中国高票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对改善中国人权状况应该是一件好事,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保障人权写进了公报当中,更将保护和发展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列为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中国政府重视国际人权公约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已加入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25项国际人权公约,这是中国为尊重联合国人权宗旨和原则作出的重大妥协,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如果置国际人权理念而不顾,又如何参与纷繁的国际人权事业?
中国要实现联合国公认的人权公约,必须对本国的人权状况有一个客观、准确、清醒的认识和评估,并且充分尊重和保障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在改善人权方面的言行,也将直接影响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中国人权状况如果像中国经济一样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中国就是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做出了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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