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老师太凶,上课语速过快,9月13日,福州教育学院附中初二(11)班上演了一幕学生“弹劾”老师的戏码:教英语的何老师刚走进教室,一名陈姓同学就拍着桌子站了起来,大喊道:“不喜欢上你的课,对你不满意。”随后,陈同学说,赞同他意见的同学举手,不少学生举了手。何老师掉头就走。班主任说,学校将处分“闹事”学生。(9月17日《海峡都市报》) 学校应尊重学生对老师“弹劾”的权利,一般来讲,如果不是老师过于“出格”,是不会出现这种“弹劾”的。虽然陈姓同学的行为过于偏激,比如拍桌子、大喊,但他们毕竟是未成年孩子,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即使犯错误,也应教育为主,更何况学生“弹劾”老师没有什么大错,只是方法不对。因此,没有必要处分“闹事”的学生。再说,何老师是一名上了年纪的女英语老师,退休后又被学校返聘。如果确实是优秀的老师,相信学生是不会“弹劾”她的。由此说来,今后学校返聘老师,是不是也要尊重学生的权利,由学生说了算?
其实,当今的学校有多少会尊重学生的权利?媒体曾报道,一学校百名学生联名上书,要求学校在端午节按照国家规定放假调休。这本来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学校在采纳学生合理建议的同时,可利用这次机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公民意识教育。但遗憾的是这所学校并没有顺着这个好的方向发展,恰恰相反,不但没有采纳学生的合理建议,反而将签名的学生叫去“谈话”,认为这种行为对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出现这种情况,显然是认为学生冒犯了教师的权威,学生只有服从,不能提任何反对意见。
我们常说,要尊重人,首先要学会了解、理解人。但到教育孩子的时候,就忘了学生也是人,也是需要别人尊重的。老师也好,家长也好,都要换位思考,毕竟我们和孩子们不是同一代人,有着代沟。因此学校要注意尊重学生的方式,要注意理解学生心里所要的。我曾在一文中说过,就学科知识、专业能力、认识水平而言,老师一般来说远在学生之上;但就人格而言,师生之间是天然平等的。作为教师,可以允许你不爱学生,但你必须尊重学生。这是底线。爱是内在情感,尊重则是外在行为。我的妻子曾经是学校的负责人,在与我探讨这个问题时说:“当今的孩子大都很有思想和个性,因此在教育教学中必须与时具进,老师应蹲下身子与学生平等对话,尊重他们的权利,尊重他们的人格才是最重要的。”
问题是有多少老师能蹲下身子与学生平等对话,尊重他们的权利?有专家指出:面对着教育界自身的种种时弊和社会时弊在教育界的投影,目睹着这些弊端对学生们健康成长产生的种种程度不同的影响,究竟应该保护学生们的哪些具体权利,哪些权利又应该首先得到保护,都还是一笔糊涂账。从上面的两个案例看,在保护学生权利方面的确是一笔糊涂账。坦率地讲,目前的基础教育距离充分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但并不是所有学校和老师都如此。面对无比顽劣,无心向学的学生,海南旧州中学的校长竟在千余师生前下跪求学生学习,学生被校长的行为所感动,变得爱学了,校风由此好转。据报道,这位校长为了感化学生,曾多次跪着给学生上课。 周校长这一跪堪比黄金,不仅不是屈辱,而且赢得了学生对他的无比尊重,升华了师道尊严。我不希望校长和老师都这样跪求学生,但希望能尊重学生正当的权利。
教会孩子尊重,就是培养一种民主素养和民主的生活方式,就是为未来培养真正的公民!本来学校可以通过这样的事情,来提高保护学生应有权利的意识,特别是激发学生保护自己正当权利的热情,从而推动教育改革起到“另辟蹊径”之效,只可惜这些学校都失去了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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