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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强拆军营警卫室折射出什么危机?

时间:2013-09-11 06:38 来源: 作者:公方彬 点击:
  登飞机前打开网络,不经意间发现“青岛城管强拆军区大院,军人城管爆发混战”的视频标题,第一反应是标题党所为,因为这几乎是弱智者亦不会轻易相信的事情。诚然,城管强势国人尽知,但他们也不是全无忌惮,不久前网上爆出青岛某官员海边别墅违建,尽管周

  登飞机前打开网络,不经意间发现“青岛城管强拆军区大院,军人城管爆发混战”的视频标题,第一反应是标题党所为,因为这几乎是弱智者亦不会轻易相信的事情。诚然,城管强势国人尽知,但他们也不是全无忌惮,不久前网上爆出青岛某官员海边别墅违建,尽管周边业主长期举报,城管仍不敢强拆,表现出了极强的自我克制能力,怎么可能一下雄起,直奔军队警卫室而来,且有“横扫千军如卷席”之势呢?待看完视频,发现自己的逻辑推理是错误的,因为那阵杖不象拍电影,毕竟我们的电影让人一看就是假的,想真都真不起来,再加上180余家网站转载,更不敢怀疑。于是情绪再难平静。说实话,一方是自己家乡山东,另一方是自己服役的军队,如此关联度决定了最好不予置评,以免不小心伤着谁,再者机上近两个小时还有另一项要紧的写作任务,后越想越觉得这已经成为公共事件,也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作为理论工作者不应置身事外当看客。


  为什么笔者高度关注此事?因为以往城管强拆的是民房,虽然有时给人以强凌弱的感觉,但公允地讲他们总体上是对的,不仅因为他们履行的是职责,也就是完成政府赋予的使命任务,更重要的是中国作为后发国家,需要一个大拆大建期,即便“赶农民上楼”与当年英国的“圈地运动”相似,仍不能否认其合理性,因为都是工业革命的必然产物。所以,强拆虽然让人心理感觉不爽,仍可谓情有可原,所以我们不能一味批评城管,还要承认离开城管城市很难有效运行。问题在于一个行政执法单位强拆到军队这一国家机器的头上,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便退居其次,哪怕原本该警卫室属于违章搭建,因为更重要的命题凸出来,这就是社会秩序危机。或许有人说,毕竟是一个地方发生的小事件,不应上纲上线,无限扩大。并非笔者危言耸听,这件事背后蕴含和折射的东西远比表现出来的严重。特别是化作公共事件后,其带来的社会影响又比存在于一定范围更大。为什么今天下午两高关于网络诽谤罪的司法解释中,突出强调形成公共事件后,无自诉人起诉的情况下可以由公诉人起诉,道理就在这里。


  那么,笔者所说的背后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第一,强拆军营警卫室,反映着正常协商渠道失灵,只能诉诸于非常手段。在一个法制意识还不太强的社会,且执法者违法屡屡发生的情况下,城管做出一些让人谔然的事情并不奇怪,但以往我们看到的都是与小商小贩等进行的猫鼠游戏,只伤感情不伤肌理。这次不同了,因为城管针对的是军队的营区设施,属于将强者持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引向上层建筑领域,如果这种行为走向普遍和常态,也就意味着社会秩序荡然,一切拜利益驱动和强制能力。笔者作出这样的分析并非牵强,中国共产党已经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革命阶段党和人民群众在利益目标和利益实现方式上高度一致,一般不发生大的矛盾,进入执政阶段后情况发生变化,也就是说,随着社会利益群体的形成,利益诉求开始分化,这种情况下政府和民众因利益关系发生摩擦实属正常,包括阶段上的较为激烈的冲突在所难免。但两个分别承担着国家责任的集团或部门,也出现了利益冲突,就说明我们在蜕变为利益集团,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第二,强拆军营警卫室,意味着原本纯洁和牢固的政治关系出现裂缝,这不是个人感情问题,而是政治态度问题。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与中国军队的优良传统,很大程度反映在“军政一致、军民一致”,反映在“军爱民,民拥军”,即便新中国成立后政治生活与社会领域都出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在根本关系上都未出现过大问题,也没有人试图冲击这种政治关系和价值系统。这次城管强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党我军的传统优势被一些人有意无意漠视了,倘若这种漠视属于社会公众的个人行为,仍可承受,如果是政府和政府部门行为,则不可承受,因为这对党、政府和军队的伤害是深刻而又严重的。特别是作为党执政基石的军队,作为人民利益主要扞卫者的军人,城管也敢于大打出手,敢于对军队的营区设施给予强拆,肯定不是城管自身行为,一定是秉承了地方政府的命令,这就说明利益驱动敢于突破政治禁忌。如果政治禁忌都可以打破,那么我们的秩序规则还有支撑和基础吗?!


  第三,强拆军营警卫室,直接冲击的是军事法规和条令条例的权威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警卫条令)》第199条规定:“卫兵不容侵犯”。作为普通群众都清楚的事情城管显然不会不明白,明白又敢于强拆,意味着有持无恐。可以这样说,被赶走的是卫兵,被强拆的是一间警卫室,本身并没有多么了不得,但却意味着国家法律法规在强拆者眼里形同虚设,可以践踏,如果群起效仿,国家赋予军队的权威就会流失,没有了权威就没有了敬畏,一切就都不在话下,那么长城也就不成其为长城。如此,国家社会能够承受得住这样的摧毁吗?!


  公共事件已然形成,社会影响已经产生,无法绕过,也不能淡化,是非曲直必须辨个明白。如果这时仍然回避和拖延,即有违于公开透明的施政原则,同时为谣言提供条件。笔者建议被强拆单位及时向上级报告,由政治机关循程序规则协商解决,地方政府也应更加负责任地关注此事,以便向社会作出交待,尽快消除不良影响。补充一句,即便网上视频、微博来势汹涌,笔者还是希望不是真正强拆军队警卫室,而是拍客和媒体的误解。倘是这样,可将此文视作假设命题的逻辑分析。否则,责任会超出城管和授权者的承担能力,这也不是危言耸听。


  不知放在一起是否合适,毕竟笔者油然间想起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的那个着名忏悔:“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牧师马丁·尼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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