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中国人仇富、仇官心理愈来愈强烈,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有些地方的富人和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激化,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经过深入分析发现,中国当前所谓的仇富、仇官,其实人们仇的不是富,而是不公:仇不是官,而是腐!比如,有钱人用钱可以上好学校,穷人没钱择校,有钱人挤压了穷人上升的通道;富人多生孩子,交了罚款了事,穷人没有钱交罚款,就只能到怀孕七个月也得被引产。而更多的平民仇的不是富,而是富有的机会。有钱什么都可以买,文凭、官职、就业、甚至是法律文书,本来是穷人的指标被他们通过花钱买去了。
毋庸置疑,中国是目前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的贫富差别已经过了国际警戒线,贫富差距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导致社会动荡。据相关资料显示,在中国,有80%的财富被20%的人占有,而80%的人只享有20%的财富资源。贫穷差距悬殊,是产生仇富心理的起因之一,但笔者认为,这不是中国人仇富的真正原因。中国人仇富的真正原因在于,绝大多数富有的“精英们”的财富来路不明,社会责任感不强,缺乏爱国心和同情心,公众形象和综合素质极其低下。
我们再来研究一下富人财富的来源。我曾对福布斯富豪榜上的富人进行研究发现,在1988至1998年期间发家的商人当中,有60%的人都是抓住企业改制的机遇,通过“暗箱操作”购买国有、集体资产而暴富的。看看买断国有、集体企业产权的老板,有相当大一部分都是原来的企业领导,那些领导如果单靠他们的工资收入,买得起厂?一方面,他们在企业当领导时,贪占、挪用、受贿,积攒了部分资本。另一方面,他们(包括其他买厂的)与政府官员勾结,把一个值几千万、几个亿资产的企业(包括土地使用权),他们用几十万、几百上千万就买到了手。不说生产,光说转手到卖土地就是几千万元甚至几个亿的利润。企业改制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只是由于缺少监管,或者因监管者也想发财,结果只能是苦了广大的贫苦工人弟兄。有些企业改制后,几千上万的工人没有生活来源。而且大多数下岗职工都是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打工吧没人耍,体力活做不动,上有老下有小,还要自己交缴医保和养老金,生活压力不堪重负。贫富差距、分配不公是造成今天诸多社会不公现象的根源。
官员勾结、以权谋私是很多商人和官员一夜暴富的捷径。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中国商界依托官商勾结一夜暴富的人大有人在,因官商勾结而“落马”的企业家举不胜举。企业家因官商勾结而失败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具有更为鲜明和独特的中国式特征。
一百多年来,中国企业一直在官商结合的道路上徘徊。亦官亦商、钱权互动的明潮暗涌下,“政府越大、市场越小”乃注定的经济结局。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就是一颗从体制硬土中破壳的种子;而他们的经历、感悟、思想、观点,则是折射商业发展史的明镜。
福禧集团的张荣坤,农凯集团的周正毅,国美电器集团的黄光裕堪称当今中国官商勾结而失败的典范。
在一个制度转型的漫长时代里,他们的教训是惨痛的。对政商关系的解读没有标准答案,只是一种生存法则。在中国现有体制下,这一类的悲剧还会反复涌现。
在中国,政商关系是一个很复杂和敏感的问题。商业与政治难以完全分割,关键是保持合适的距离。太近了,可以得到红顶商人的巨大便利,但最终往往没有什么好下场;太远了,则太阳永远照不进现实,你会成为荒漠中无人理睬、自生自灭的野草。
众所周知,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政府官员及有关部门掌管着资源配置权、项目审批权、行政处罚权等诸多权力,企业要想获得巨大的资源就必须与权力结盟——这几乎是所有落马富豪曾经梦寐以求的成功捷径。在层层叠叠的制度围城中,寻找突围之路。因此,大多数企业家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对他们来说,企业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有权有势的政治人物的庇护,银行贷款、土地征用、能源供应、争取项目、企业上市等等,无一不与权力息息相关,而如何有效的经营一家企业所需要的企业家精神却被他们弃若敝履。企业家热衷于和权力沆瀣一气,对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它不仅没有可能造就一大批全球性企业和品牌,还会窒息健康的商业文化,毒化市场环境。着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曾经忧心忡忡地说:“中国未来经济能否持续增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是不是由寻租活动转向创造价值的活动。”
如果官员的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便很难发生上述践踏法律、“公私共权”的官商共同体。官商一体的出现,使社会存在可滥用权力的空间,官员可利用其谋取最大利益,企业也会为获取在竞争中不可能得到的利益而向权力靠拢。用财力影响权力的实施,用权力为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开辟违法途径,企业在经营中一旦搭上权力这部“战车”,必定践踏法律、无视规则。
那么,为什么当今老百姓对一些富人和官员抱有“仇视”心理呢?我想,还是这些富人和官员自己糟蹋了自己的原因所致。
原本“为官者”都应该是些具有正义之气、才俊之象、善良之德的人。但是审视当下的一些为官者却不是这样的人。他们并无超出一般人的才华和德行,相反却只知道攀龙附凤、虚情假意、吃喝嫖赌、玩物丧志……你看,如此为官者,百姓焉能不烦、不嫌?并且,更有甚者一些为官者损公肥私、狐假虎威、欺压百姓、无恶不作……你看,如此为官者的如此作为,百姓又怎能不恨、不仇呢?如此这般模样的为官者,难道说还不是在“自己埋汰了自己”、“自己糟蹋了自己”的吗?这样的为官者不为百姓所唾弃、所憎恶、所仇恨,那才奇怪呢!
我没听说过一个为工作而尽职尽责、为百姓东奔西走地谋福利的官,百姓不去称赞他、不去敬仰他、不去感激他的道理。孔繁森、焦裕禄这样的官,老百姓能去烦他、嫌他或是恨他、仇他吗?因此,一个为官者若不为百姓着想,不去干人事,老百姓就会厌恶他、憎恨他。可见,仇官的人绝对不是盲目地仇官,更不是见官就仇。仇官的人是在仇那些贪官污吏和那些欺压百姓之官。这是自然的。因此说,“仇官”的本质是“仇腐”。
“官”源自于民,因此,“官”与“民”之间应该并无“利害冲突”可言,更不应该出现“仇官”、“敌官”的情形出现。但若为官者不为民着想、不为民服务,那么这样的情形就必然发生。所以,为官者要想不为民所仇,就必须做堂堂正正为人民服务的官。否则,只能走向百姓的反面。到那个时候这些官儿们的处境自然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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