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到了道光时期如老翁将死,积弊丛生,尤其在行政上到了典型的“消极怠工期”和“高耗期”,甚至“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期”。其中清朝的盐政由于多年来官办垄断,官商勾结,层层剥皮克扣,使盐价不断攀升,故而官盐价太高没有向官府纳税的私盐以其低廉的价格得以走私泛滥猖獗,巨大的利润不仅使大量正规盐商参与其间,而且地方官员也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屡禁不止。官盐大量滞销的直接结果是,清政府每年巨大开支依赖的丰厚盐政税收的这一部分财政收入受到严重威胁,不得已的道光皇帝下了决心要一刀除疾,那时陶澍临危受命,对盐政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大获全胜。而我们目前的楼价居高不下的泡沫化的房地产市场也和清朝道光当时的盐政积弊情况极为相似,官员指派的开发商实质上已经变成“官商”,尽管表面看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可因为利益取向一致,起到的只有垄断市场哄抬房价的作用,并且勾结的严重程度和形势一点都不在其下。区别仅仅在于一个是直接堵塞国家经济命脉,一个是饮鸠止渴般的快意自杀!
陶澍为何能够治理成功?除了有皇帝和最高当局的支持外,这主要和他从清朝盐政积弊的根子上下手不无关系:首先他看到导致官盐滞销的关键是比起食盐价格太高,贩运私盐有利可图,其次,他也看到了官盐比私盐中间多出来的一块来之于官员的权力敲诈,最后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看到了商人在关系食盐等国计民生的物资上,和官僚相互勾结,利用,哄抬物价,加重盘剥的危害性。因此他接下来的措施无一不打中要害,比如最漂亮的一点就是,把原来盐商取得的买卖经营官盐垄断资格下放到所有人,即只要交钱凭借收据便可以获得包括生产,运输以及买卖的权力,这就无形中使以前官方指派的特许盐商和官员敲诈盐商经营的暗箱操作的合法性与可能性化为乌有,实际上就是即取消了盐商的独特身份为不确定性的芸芸大众,也消除了官员从中谋取不义之财的方便渠道,这样一来市场垄断消失了,中间的差价没有了,官盐和私盐价格相当,不要官方再打击走私贩卖行为,私盐都会自动消声灭迹!
同样我们楼市近年来由于官商勾结形成的价格黑洞越来越大,水分太多,高昂的房价压得工薪阶层喘不过气来,一部分老百姓买不起房,一部分人成为了不折不扣的房奴,严重威胁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尽管中央打击恶意炒房行为很多年了,各种各样的办法也用尽了,可是楼价依然故我,甚至逆势上扬,失败的原因无非没有棍子打在要害上,很少一部分炒房客行为得到了遏制,真正的炒房客--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官员和银行以及开发商利用自己处于楼市所有运作必备程序的上游有力地位,垄断的公共资源和权力进行绑架房价操纵买卖的活动却始终没有停止过,所以说“标本兼治”其实重在治根,“本”去“标”自然消失!结合陶澍革除盐政积弊的成功经验,剔除中间环节,隔绝官员直接敲诈房民生产业的机会,我觉得把它用到当前楼市治理上不失为一条捷径。
建议:1是暂时关闭楼市,停业整顿,但允许未有销售完成的商品房和施工的土地进行限期处理,逾期收回房产土地,宣布破产,强行拍卖,清理债务。2是今后几年以及一段时间内一律取消房地产开发商的中间环节,特别是在中小户型的居民住宅楼建设上,大力推行合资建房的力度,而在充分满足了大多数老百姓住房需求的基础上高端的豪华的别墅类项目上应该最大限度允许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商的炒作行为,不过在土地拍卖,商品房立项,验收以及销售等程序上要进行公开投标,透明行政等力求公平公正。3,取消一切可有可无的以前几乎等同于收费代名词和被行政权力敲诈借口的审批项目,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广泛接受群众公开监督。4,既然目前制度难以有力监管政府官员公平公正地选择开发商,开发商不至于被权力敲诈和绑架为“官商”,那么我觉得合作建房减少房地产中间商的环节后既减少了不必要的费用,也防止了官员乘机搞权力投资,就很不错!可惜前几年尝试者在社会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下大多数归于无疾而终,甚至全军覆没,但其运作模式值得推广和肯定。今后一段时期以内群众合资建房应该成为主流,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免费规划,划拨适当定价的土地,召集房产集资人听证,免费验收监督工程,其余事情由股东筹备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根据民主原则充分运作,做主。
房地产行业是关系民生最密切的产业,衣食住行中住占到大头,国家一定不能将经济发展的动力推动器完全绑到房地产中低端市场上。政府做好引导的监管者,做好制度的建设者就行了,一旦官商勾结,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利益共享肯定会滋生大量腐败和泡沫现象,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市场经济出现房地产商很正常,本人的看法是等中国房地产市场成熟以后进入相对健康饱和期后再逐步放开房地产开发商中间环节不迟!再说,连古代帝王和封疆大吏陶澍都有革除盐政等社会积弊的勇气,我们今人岂能仍让楼市积弊继续变本加厉,为非作歹,甚至出于短期利益而忌医讳药,最后因脓破导致彻底的崩盘?当断不断必留后患,相信中央政府和国家领导人有这个魄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