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公安交警支队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李龙全,连日来通过多渠道实名举报单位原负责人王跃光等人,称其身为公务人员违规悬挂假车牌,并使用无手续黑车。昨日(5月20日)下午,王跃光承认违规悬挂车牌一事,称自己已接受处理。 消息一出,议论纷纷。本是一件简单的正义之举,却因是熟人举报,变成了“争议”之举。争议的焦点围绕“私人恩怨”、“报冤报仇”。中国传统的“人情”思维往往让人忽略法治逻辑。就事论事,举报者李龙全的举报行为不仅没有错,还值得鼓掌叫好。首先,他发现了同事的违规行为,按传统惯性思维,也许有很大一部分人会因为此事没有威胁到自己的利益选择“睁只眼闭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举报者却并没有因为是熟人而拉不下脸、为其隐瞒,勇敢的站了出来,并且实名举报;其次,面对被举报者是其上级,也没有因其工作的职级比自己高而畏惧,真心值得点赞。 再来看被举报者,无论是什么原因,其违规悬挂假车牌,使用无手续黑车的行为违规违纪,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其岗位就是公安交警支队检测中心,可谓是“知法犯法”,性质恶劣。在被下属实名举报后,又倒打一耙,以“工作恩怨”指责对方,满是狡辩。且不说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之前是否存在所谓的“恩怨”,退一万步说,即使有恩怨,被举报人客观上存在违规行为且没有自我认识、自行悔改的迹象,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对事不对人。 其实,很多举报都来源于熟人,毕竟一个没有交集的陌生人很难发现一些“暗箱”操作的违规违纪行为。熟人举报比陌生人举报更难,要跨越传统的“人情”观念,遭遇“背后捅刀”的舆论,需要的是更大的勇气和更坚定的决心,值得提倡和鼓励。勇于举报违规违纪行为,当属正义之举,需客观看待,与“人情”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