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昨日,记者随机选取广州市内15家餐厅并以顾客身份预订包厢,其中有6家餐厅依然明确表示要收取最低消费。(来源 人民网 2014年11月3日) 伟大领袖毛泽东在《发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指出:“这种单纯建立在‘上级’观念上的形式主义的态度是很不对的。”那么,何为形式主义呢?“百科上”从法律、哲学等方面给出了诸多解释。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形式主义很简单,就是“光说不练”的“空头支票”。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从1日起正式实施。但是,记者在走访15家餐厅中有6家仍有“最低消费限制”,这明显是与法规不符的。对于商家而言,设置最低消费的目的无非就是“多赚几个钱”,这是情理之中,似乎无可厚非。但是,法规既然出台并正式实施,就不能当成儿戏来看,更不能当成形式,让法规沦为“空头支票”。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有些餐厅不再明目张胆设置“最低消费限制”,但要求顾客预估消费金额,然后再根据顾客报出的价格决定包厢的分配,若金额太少,则不能使用包厢。可以说,这是明显的阴奉阳违。看似将《办法》放在了眼里,实际上却没有放在心里。 如果说,商家如此做还算是契合其“唯利是图”的本质。那么,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被告知:“尚无部门受理”就显得难以接受。一个法规能有好的成效,并不是说制定好此法规的条条款款,就算成功。它需要的还有对此法规的宣传以及完善的配套措施。 “收取包厢‘低消’的餐厅服务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有关禁止‘低消’的规定,也没有接到相关通知。”餐厅服务人员此套说辞可能是为了逃避责任的借口,但是也实在反映出一项新的制度从制定到实施到取得成效这过程中的问题。 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大宣传,扩大影响。新的法规、规章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陌生的,这就要求法制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普及。比如,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进行宣讲;通过社区展板,村委黑板报等方式进行宣传,让更多人了解新的法规,做到“心中有数”。让“不知道”“不了解”成不了借口 二是要制定监督、考核等相关配套措施。新法的出台到完全成功需要经历一段漫长的岁月。在此时段内,如果总是出现“尚无部门受理”这种情况,难免会让老百姓认为法规是形式、监管部门是摆设。让老百姓有地方“诉苦”,既是对商家执行情况的监督,也是切实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没有依据可查,是制度漏洞;有制度可查,却无人监管,就是监管的短板。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损坏的是政府的公信,老百姓的利益,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在明白其中的道理之后,职能部门以及监管单位如何履行好肩负的责任,我们拭目以待。(文/杨花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