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供职于一家食品加工企业。近日,所在乡镇的业务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带单位公章前去办理业务。赶到后,工作人员拿出一沓表格让盖章。发现这些表格都是每周的现场食品卫生检查记录,便问:“没去现场,为什么要盖章?”对方回答很干脆:“只要你盖了章,就证明我们去了现场。”这种典型的形式主义做法,让人很不快。(10月31日 人民日报) 这种“不到现场的检查”,反映的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失职,执法的“消极怠工”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执行不力是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最严重的问题,中国的法治不在立法能否与时俱进,而在于执法是否能够一以贯之,执法的好坏才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关键所在,怎么才能走好食品安全这“最后一公里”? 其实大多数的企业并不反对检查,除了理解这是主管部门的工作外,也是因为有些问题自己可能察觉不到,需要通过检查和督促,来发现和消除可能存在的不规范甚至是隐患。而这一关也“走过场”,甚至连“走过场”都省了,执法者的不作为不仅是对消费者不负责,还会导致企业遭受信誉和经济损失,而相关责任人也逃脱不了被追责的命运。 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好坏的关键在于执法者,我们的制度设计应当鼓励那些严格的执法者,同时严厉打击执法不力者,另外应当建立一支有法治信仰的执法队伍,只有执法队伍精明强干,才能保证严格依法执法,真正做到“法之规定必作为”。执法的问题解决了,才能使人们对法律产生信仰和尊重,无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才会对法律寄予厚望,才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守法。这样依法治理食品安全问题,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有希望。 |